主要职能(一)负责全市市场经营行为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办理审批服务事项。
(三)负责组织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四)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五)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经营行为秩序。
(六)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
(七)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十)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安全监测、检查和处罚。
(十二)管理全市计量工作。
(十三)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
(十四)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
(十五)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十七)负责全市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承担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八)负责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承办市市民服务中心转办的事项。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部门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科室,其余内设部门信息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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