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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河市交通运输局

漠河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时间:2024-09-30 🕐 更新时间:2024-09-30 👁 610 次浏览
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省、地区和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级规定权限,提出我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监督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的实施。
  • 漠河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编制交通运输规划,协调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有关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路、水路行业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标准,拟定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方案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有关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省、地区和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级规定权限,提出我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监督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的实施。

    (五)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交通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组织实施战备公路、水路建设和维护。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及水上救助打捞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和省、地、市级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八)负责全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九)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对外合作与外事工作。

    (十)负责道路和水路运输行政管理、公路行政管理、港口行政管理等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现代交通运输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信息

  • 地区:漠河市 · 大兴安岭
  • 分类: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电话:0457-2882099
  • 地址:黑龙江省漠河市西林吉镇金沟街7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更新时间: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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