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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大理州人民政府负责大理州管理的各项事务。分为办公室、发改委、国资委、国土资源局等若干个常设机构。
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局机构:机关事务管理局、广播电视管理局、苍山保护管理局、移民开发事业局、档案局、地震局。
特设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其他机构:省级大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省级大理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供销社、重点建设办公室。
职位职责
(一)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履行州人民政府工作的机构有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州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州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履行州人民政府工作的机构有州人民政府督查室、州人民政府信息产业办、州人民政府无线电管理委员会。
(二)州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环境保护局、体育局、统计局、旅游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外事办、粮食局。
(三)工作部门:国土资源局。
(四)常设办事机构:人民防空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侨务办公室、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州政府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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