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海洋和渔业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研究提出全区海洋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的建议。
(二)负责协调海洋发展事务,拟订全区海洋产业发展、产业布局和海洋资源高效利用规划
(三)负责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管理。
(四)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渔业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
(五)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六)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海洋和渔业科技发展规划。
(七)组织开展海洋和渔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八)负责海洋监察、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