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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本溪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 发布时间:2024-02-28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2807 次浏览
本溪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是本溪政府工作部门。
  • 本溪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预约咨询联系电话

    高新区税务局 024-45595026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024-45595028

    市晟信公证处 024-45595029

    本溪市公安局 024-45595095

    高新区市场分局 024-45595022

    高新区公安分局 024-45595070

    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024-45595070

    高新区供电分公司 15041425296

    本溪银行开发区支行 18941439155

    行政审批局 024-45627072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企业和办事群众的体验感、获得感和满意度,提高政务服务质量,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 预约服务是指申请人在法定节假日内,因工作急需或特殊情况与中心窗口事先约定时间办理的政务服务。延时服务是指因工作需要或申请人的要求延长办公时间,为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政务服务。错时服务是指在工作日的休息时间实行轮流错时作息,为申请人提供正常政务服务。

    第二条 预约、延时、错时服务范围

    (一)窗口工作人员为申请人办理有关事项,到达下班时间时,能够办结的,应延时办理完毕。

    (二)申请人因工作急需或特殊情况需要延时、错时、预约办理的事项。

    (三)上级部门交办的需要延时、错时、预约办理的事项。

    第三条 预约服务申请方式

    (一)申请人需要预约服务的,可以采取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的方式,提前一个工作日或向窗口提出申请。

    (二)窗口接受预约后,应及时做好协调准备工作。

    第四条 预约、延时、错时服务要求

    (一)窗口工作人员提供预约、延时、错时服务时,不得向申请人收取服务费和其他形式的报酬。

    (二)窗口工作人员不得无故拒绝提供预约、延时、错时服务,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相关服务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预约、延时、错时服务中,同时涉及多个窗口的,受理窗口应及时向行政审批局汇报,由行政审批局协调相关窗口提供延时、错时服务。

    (四)接受预约时,应对申请人的名称、联系电话、预约时间、预约办理事项等做好记录,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携带的资料及服务时间。

    (五)申请人超过预约时间30分钟未到预约现场的,视为主动放弃预约服务。

    (六)预约、延时、错时服务实行责任制,窗口首席代表负总责,窗口受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 中心对各窗口预约、延时、错时服务进行全程监督,并将预约、延时、错时服务情况纳入中心日常考核内容。

    第六条 本制度由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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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溪湖区 · 本溪
  • 分类: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 8:30-11:30 下午13:00-16:30 周五上午 8:30-11:30 下午13:0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024-45627072
  •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神农大街59号本溪市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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