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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溪湖区医疗保障局

本溪市溪湖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4-02-27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1951 次浏览
本溪市溪湖区医疗保障局是本溪政府工作部门。
  •   本溪市溪湖区医疗保障局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于2019年1月成立。溪湖区医疗保障局(简称医保局)为溪湖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区规划。

    2、 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 负责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险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

    4、 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5、 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 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并监督实施。

    7、 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 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9、 组织实施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等政策,指导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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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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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溪湖区 · 本溪
  • 分类: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休息)
  • 电话:医保中心:024-47191131
  • 地址:本溪市溪湖区民主路64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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