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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医疗保障局

定州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2-08-12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6558 次浏览
定州市医疗保障局是保定政府工作部门。
  • 定州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府规章草案以及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
    二、拟订完善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建设智能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及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实施河北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
    五、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基金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定州市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公文审核、文电、机要、督办、保密、信访、档案、值班、标准化建设、安全保卫和局内应急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纪委工作。承担机关的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考核奖励、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信息宣传,组织网络舆情监测及应对工作。制定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窗口单位建设等工作。
    二、规划财务和法规科。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起草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
    三、待遇保障科。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医药服务管理科。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医保目录的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基金支付管理、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五、医药价格和招标釆购科。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一次性医用耗材目录。制定和调整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工作。对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市级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釆购工作。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六、基金监管科。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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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定州市 · 保定
  • 分类: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负责人:谷红川
  • 工作时间:6月1日-8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30-5:30;9月1日-5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0-5:30
  • 电话:0312—2589855
  • 地址:定州市中山东路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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