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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公安局

高碑店市公安局

🕐 发布时间:2022-07-28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4815 次浏览
高碑店市公安局是保定政府工作部门。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保定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制定对策;及时处置重大案件、重大骚乱、重大治安事故;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进行人口管理、居民身份证、大型活动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管理工作。

    (三)侦办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处置涉外案件;依法实施技术侦察。

    (四)切实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究全市治安形势,作出科学决策。

    (五)依法开展出境、入境和境(国)外人员在我市居留、旅行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系统执法活动,承办公安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承办少管案件;受理查处控告、控诉行政案件。

    (八)负责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掌握非法宗教势力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正常宗教活动。

    (九)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十)负责全市公安系统的有线无线机要通信工作;负责主管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监察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对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负责对恐怖活动的打击防范工作,掌握最新态势并提出相应对策。

    (十四)规划全市公安队伍建设以及公安干警的教育训练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五)组织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监督工作;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进行督察;督办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十六)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标准并负责管理工作;负责作好财务及经费等工作;搞好局机关后勤保障和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七)领导市武警中队的业务工作,搞好部队建设。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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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高碑店市 · 保定
  • 分类: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0312-2919005
  • 地址:保定市高碑店市团结东路93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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