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政策
1、公办学校今年报名有什么不同?
答:与去年一样。城区小学采取网上报名,通过报名平台报名,家长不用到学校现场报名。
2、民办学校今年报名有什么不同?
答: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报读公办、民办学校时,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民办学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报名平台报名。没有通过报名平台报名、没有经过市教育局的审批,不能建立学籍。
3、本市户籍学生能跨县区报读吗?外县市户籍且不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学生,能在我市就读吗?
答:都不能。根据上级管理部门要求,茂名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得跨县区入读或转学,若是符合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读条件的,可选择在流入地就读。不符合入学政策的新生和转学学生,将一律不给予办理学籍注册或转移手续,请家长不要仅听信某些学校“可办学籍”而盲目入学或转学,以免办理不了学籍而影响孩子的学业。
4、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名需要什么手续?
答: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流动人员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其适龄入学的随迁子女可报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持有高州市居住证(该证由公安部门出具);2、在高州市有合法稳定住所(指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或租赁证明等);3、在高州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国家规定在高州市缴交社会保险或经商纳税6个月以上。
5、如何理解就近入学政策?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凡符合年龄要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6、具有我市户籍但在外市小学就读的六年级毕业学生(简称为外读生),想回我市读初中,怎样报名?
答:具有城区户籍的外读生采取网上报名,通过报名平台报名;没有城区户籍的外读生回户籍地中心学校报名,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入读初中。
7、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域有变动吗?
答:有变动。我市高文小学的招生服务区域作了小部分调整。具体为:
(1)将高文小学部分招生范围划至文明路小学。具体为:高凉中路(原高新街)单号1-177号,缫丝厂宿舍,天子花园,桂圆一区,桂圆路双号2-50号,沙河南一、二、三、四、五区,沙河新村,博雅新村,御名苑,耀新一、二、三区,高凉中一、二区,天子路,坡耀住宅一、二、三区,光明路双号180-220号,东方大道双号2-128号。该区域2019年前属文明路小学的招生范围。
(2)将高文小学部分招生范围划至东风小学。具体为:高凉东路三区,高凉东路双号,玫瑰园,富华豪庭,荔晶新城。该区域2019年前属东风小学的招生范围。同时允许东风小学新增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可根据自身意愿报读东风小学、市一小、航运小学、山美中心小学。
注:以上调整区域的家庭,若有大孩子已在高文小学就读,而今年又有适龄儿童报读小学一年级,面临接送问题的,可申请将已就读的孩子转学到调整区域的所属学校。
8、具有高文小学区域户籍的一年级适龄儿童能跨区报读其他城区小学吗?
答:可以,具有高文小学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登录报名平台按户籍地址填写区域所属学校,同时在报名平台中的志愿选择其他学校栏填写志愿学校。我局将根据志愿学校的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志愿学校有空余学位的,优先安排至志愿学校入学。
二、入学对象
9、孩子未满六周岁能否入读一年级?能否办理学籍?
答:不能。
10、哪些人可以报读我市公办的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1)小学一年级
①具有高州市户籍且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②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③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
④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条件,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按有关政策安排到相应学校入读。
⑤属我市户籍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可直接与市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就读。
(二)初中一年级
①具有高州市户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②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③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
④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条件,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按有关政策安排到相应学校入读;
⑤属我市户籍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残疾少年,可直接与市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就读。
11、哪些人可以报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面向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因此,具有高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可报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
三、报名流程
12、我市公办和民办学校入学对象、报读城区初中的外读生什么时候报名?
答:报名时间:2023年7月15 日至7月21日。
13、在哪里报名?
答:①可以用微信或手机浏览器扫描识别报名系统二维码(见下图)直接用手机报名;②也可在电脑浏览器登录茂名市中小学综合管理平台(网址:www.mmjcjy.com),登录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注:请家长们在报名期间(2023年7月15 日至7月21日)内登录网址或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其他时间登录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无效。
图片1.png
14、网上报名的步骤有哪些?
答:报名步骤共三步,第一步登录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新生信息(注册),第二步上传证件资料照片,第三步家长网上签名确认。
15、拍照上传资料时,需要上传什么资料?
答:拍照上传资料时,根据入学对象对应的类别,上传相应的资料,分类如下:
(1)具有服务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对象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儿童页)、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入学对象父母(祖辈)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2)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对象及其父母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发票、社保证明、经商纳税证明、租赁证明、居住证等。
(3)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对象及其父母户口簿、有关政策文件。
相关证件图片资料由家长或合法监护人在网上报名时拍照上传,图片要确保清晰完整且正立,否则该图片无效,责任自负。
拍照上传资料说明:①房产资料抵押的,可拍照上传复印件;②房产拥有者不能在户口簿体现与入学对象为父母关系的,还须上传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等);③入学对象为单亲家庭的,上传监护人方的身份证;④房产产权属入学对象的,上传入学对象的房产资料;⑤入学对象为单独户的,“户主页”一栏上传入学对象页;⑥入学对象为集体户口卡的,“户主页”“地址页”和“入学对象页”三栏的图片,均须上传入学对象页;⑦入学对象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还须拍照上传与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⑧符合局直属小学入学条件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须持港澳身份证件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开通网上报名;⑨房产资料仅限于住宅类型房产。
16、在报名过程中,忘记网上签名确认,报名有效吗?
答:无效。网上报名的第三步,必须“家长签名确认”,否则学校无法审核该入学对象的资料。
17、已经签名确认后,发现信息填报错误,还可以修改吗?
答:①若在学校审核前,发现有信息填报错误,可在“家长签名确认”的下一行选择“撤销家长签名”后,重新修改信息,修改完成后再次签名确认。②若学校已经审核,则不能撤销签名,不能在系统修改信息。
18、怎样知道学校是否审核通过报名材料?
答:报名审核期间,7月22日前,家长可登录招生报名系统,在招生报名系统的审核信息中查看是否审核通过。
19、报名的先后对入学派位有没有影响?
答:不影响。
20、入学对象的户口在农村,入学对象的父亲(或母亲)在城区有房产,拍照上传资料时不能体现房产拥有者与入学对象的关系,怎么办?
答:除了按照第一类拍照上传资料外,再上传入学对象与父亲的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或者上传入学对象父母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
21、如果是单亲家庭,需要上传父母双方的身份证照片吗?
答:单亲家庭的子女,按照实际情况上传父母其中一方身份证照片即可。
22、若入学对象为单独户或是只有单独一页户口卡的,怎样上传“户主页”“地址页”和“入学对象页”?
答:没有对应的页面,重复上传“入学对象页”代替没有的页面。
23、房产证抵押在银行,怎样拍照上传?
答:房产资料抵押的,可拍照上传复印件,没有复印件的可拍照上传购房合同及发票。
24、符合入学条件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怎报名?
答:持港澳身份证件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开通网上报名。港澳居民随迁子女的入读条件,参照“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条件。
25、家长网上签名确认后,还需要做什么?
答:签名确认后,家长登录招生报名系统留意学校审核的情况,若学校已审核通过,等待派位即可。若因填报错误而导致学校审核不通过的,请及时联系审核学校或市教育局撤销审核,从而修改信息,修改完毕后重新签名确认。
26、报名结束后,学生入学个人信息(如户籍)如更改,能否重新报名或按更改后信息安排?
答:不能。入学报名的资料以报名时间结束前提供的资料为准,此后变更的资料不作为当年安排入学的依据。
四、派位情况
27、城区小学新生怎么派位?
答:(1)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按如下次序安排相应区域小学入学:
第一批:房户一致。具有城区户籍,且户籍地址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地址一致的,优先安排到招生服务区域学校入学。
第二批:房户不一致。具有城区户籍,但户籍地址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地址不一致的,若户籍所属招生服务区域学校学位充足,则安排到该学校入学;若户籍所属招生服务区域学校学位不足,则按房产地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第三批:无城区房产。具有城区户籍,但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城区没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若户籍所属招生服务区域学校学位不足,则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2)非户籍学生。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其父母在城区居住、缴交社保、经商或务工等情况,按如下次序统筹安排入学:
第一批:有城区房产及社保或经商纳税证明。父母持有我市城区房产证、房产购房合同及发票,并在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缴交社会保险或经商纳税6个月以上的。根据学位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统筹安排到南关小学、榭村小学、航运小学、市八小等有学位的学校入学。具体安排区域如下:
南关小学:有市一小、高师附一小、市二小、南关小学招生服务区域房产的,统筹安排到南关小学;
榭村小学:有高文小学、榭村小学、文明路小学招生服务区域房产的,统筹安排到榭村小学;
航运小学:有东风小学、航运小学招生服务区域房产的,统筹安排到航运小学;
市八小:有市八小招生服务区域房产的,统筹安排到市八小。
第二批:有城区房产。父母持有我市城区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发票的。根据学位情况按房产地址就近统筹安排到南关小学、榭村小学、航运小学、市八小等有学位的学校入学。参照第一批有城区房产及社保或经商纳税证明的安排方式统筹安排。
第三批:有城区居住证、租赁证明的,并在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缴交社会保险或经商纳税6个月以上的。根据证件区域、年限等条件统筹安排到南关小学、榭村小学、航运小学、市八小等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3)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条件,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按有关政策安排到相应学校入学。
28、怎样了解派位的时间和查询派位的结果?
答:派位结果于8月中下旬在所属区域学校张榜公布,同时在招生报名系统公布。
29、若公布派位后,发现派位有错误怎么办?
答:如对派位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所属报读学校或市教育局提出更正申请。
30、如有入学有关问题,可以电话咨询学校吗?
答:可以,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1)高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668-6662343
(2)城区小学咨询电话:
市一小:0668-6664221
市二小:0668-6880188
市三小:0668-6620218
市八小:0668-6696926
附一小:0668-6664152
文明路小学:0668-6678065
南关小学:0668-6882899
东风小学:0668-6664238
高文小学:0668-6696638
榭村小学:0668-6881668
航运小学:0668-6664570
(3)民办学校咨询电话:
高州市金阳学校:0668-6617285
高州市华阳学校:0668-6610999
高州市金山实验学校:0668-6130868
高州市世纪学校:0668-6606288
高州市实验学校:0668-6639813
高州市东方实验学校:0668-6626918
高州市黄冈实验学校:0668-6133980
高州市德尚实验学校:0668-6613339
高州市育贤学校:0668-6800501
高州市东山小学:0668-6602829
高州市艮龙小学:0668-6680572
高州市乐天大道实验小学0668-6622099
高州市沙田镇汉道小学:0668-6303496
五、其他事项
31、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户口、房产、社保等有关证明材料进行核查,凡经核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2、请家长们认真阅读入学安排办法,不要听信他人能通过关系或其他途径解决非学校辖区户籍小孩择校入学,不要相信通过非正常途径可取得学位,以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