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港口理货经营备案由锦州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查询电话:2601920网上查询:锦州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jz.gov.cn/,
办理地点:锦州市市府路2号4号窗口
工作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2601920,网上咨询地址:锦州市政务服务网,收信及窗口咨询地址:锦州市市府路2号4号窗口
监督投诉电话:2601880
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七条 为船舶提供岸电、燃物料、生活品供应、水上船员接送及船舶污染物(含油污水、残油、洗舱水、生活污水及垃圾)接收、围油栏供应服务等船舶港口服务的单位,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的单位以及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备案情况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