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办理地点 龙潭东大街29号716 莱芜区财政局会计科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29号莱芜区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531-7617211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2&userids=G272
窗口地址: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29号莱芜区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531-7617257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2&userids=G272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评价认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