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网上税务局税务变更登记说明
☆ 变更登记类目录
1、变更登记(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
2、变更登记(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
3、纳税人跨县(区)迁入
4、停业登记
5、复业登记
6、一照一码信息变更
事项说明:
1、因商事制度改革,上述1变更登记(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3纳税人跨县(区)迁入不能在网上税务局在线办理,而是提示提醒纳税人去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业务。
2、变更登记(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只能是未办理五证合一、三证合一的纳税人办理变更事项。一照一码信息变更只能是已办理五证合一、三证合一的纳税人办理变更事项。
3、停业登记只能是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办理。复业登记只能是停业户才能办理。
☆ 操作指南
●变更登记(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
【业务描述】
变更登记(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是指税务登记情形发生变化,但不涉及改变税务登记证件内容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业务流程:
纳税人:表单填写—上传附列资料—提交—办税进度
税务端:受理——同意导入核心征管/不同意退回——反馈
申请步骤:
1.选择办理事项
登录路径:【网上办税】—【税务登记】—【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在线办理】
2.填写表单
(1)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变更后内容”项中填入信息,选择“联系人信息”,并上传附列资料信息。
(2)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跳出确认窗口“经办人系本人,此项
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点击“确认”,提示操作成功,显示填写表单详细信息。
3.查询办税进度
纳税人可通过【自我查询】——【办税进度查询】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办理状态为【已申请】:
指税务机关暂时还未受理该项申请,纳税人可进行【查看】、【作废】等操作,【查看】可显示申请表单的详细信息,【作废】则可撤销文书申请;
△办理状态为【已办结】:
指税务机关受理、办结了纳税人申请信息,并已导入金三系统。
●一照一码信息变更
【业务描述】
一照一码信息变更是指按照“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设立的纳税人,未涉及营业执照照面信息发生变更,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照一码信息变更。
业务流程:
纳税人:表单填写—上传附列资料—提交—办税进度
税务端:受理——同意导入核心征管/不同意退回——反馈
申请步骤:
1.选择办理事项
登录路径:【网上办税】—【税务登记】—【变更登记】—【一照一码信息变更】—【在线办理】
2.填写表单
(1)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在“变更后内容”项中填入信息,选择“联系人信息”,并上传附列资料信息。
(2)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跳出确认窗口“经办人系本人,此项
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点击“确认”,提示操作成功,显示填写表单详细信息。
3.查询办税进度
纳税人可通过【自我查询】——【办税进度查询】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办理状态为【已申请】:
指税务机关暂时还未受理该项申请,纳税人可进行【查看】、【作废】等操作,【查看】可显示申请表单的详细信息,【作废】则可撤销文书申请;
△办理状态为【已办结】:
指税务机关受理、办结了纳税人申请信息,并已导入金三系统。
●停业登记
【业务描述】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在停业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延长停业登记。
业务流程:
纳税人:表单填写—上传附列资料—提交—办税进度—文书打印
税务端:受理——同意导入核心征管/不同意退回——反馈
申请步骤
前置条件说明:纳税人申请停业必须缴清停业期前的税款,不能有结存发票和未处理案件,否则不能办理。
1.选择办理事项
登录路径:【网上办税】—【税务登记】—【变更登记】—【停业登记】—【在线办理】
2.填写表单
(1)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在“停业时间起”和“停业时间止”项中填入信息,选择“联系人信息”,并上传附列资料信息。
(2)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跳出确认窗口“经办人系本人,此项
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点击“确认”,提示操作成功,显示填写表单详细信息。
3.查询办税进度
纳税人可通过【自我查询】——【办税进度查询】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办理状态为【已申请】:
指税务机关暂时还未受理该项申请,纳税人可进行【查看】、【作废】等操作,【查看】可显示申请表单的详细信息,【作废】则可撤销文书申请;
△办理状态为【已办结】:
指税务机关受理、办结了纳税人申请信息,已导入金三系统纳税人,并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
●复业登记
【业务描述】
办理停业登记的纳税人,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业务流程:
纳税人:表单填写—提交—办税进度
税务端:受理——同意导入核心征管/不同意退回——反馈
申请步骤
前置条件说明:纳税人必须已办理停业登记,否则不能办理。
1.选择办理事项
登录路径:【网上办税】—【税务登记】—【变更登记】—【复业登记】—【在线办理】
2.填写表单
(1)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在“复业时间起”项中填入信息,选择“联系人信息”,并上传附列资料信息。
(2)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跳出确认窗口“经办人系本人,此项
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点击“确认”,提示操作成功,显示填写表单详细信息。
3.查询办税进度
纳税人可通过【自我查询】——【办税进度查询】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办理状态为【已申请】:
指税务机关暂时还未受理该项申请,纳税人可进行【查看】、【作废】等操作,【查看】可显示申请表单的详细信息,【作废】则可撤销文书申请;
△办理状态为【已办结】:
指税务机关受理、办结了纳税人申请信息,已导入金三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