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网上税务局上线新功能操作说明
此次上线的浙江省网上税务局为初步整合了原国税、地税电子
税务局的一个更为全面的网上办税平台。在单点登录、页面统一、消
息通知集成的基础上,浙江省网上税务局(下称“网上税务局”)实
现了原关联业务的一次办理和原独立业务的跳转办理。具体更新内容
如下:
一、统一登录(单点登录)
登录实现单点登录,纳税人一次登录即可办理所有涉税业务。浙
江省电子税务局登录网址: http://etax.zjtax.gov.cn,纳税人使用原有
纳税人原国税、地税账户及密码均可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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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地方税费属于不同原地税税务机关的纳税人,用原国税账户
登录时,会提示“请选择地方税费信息”。此时请纳税人按照需要办
理的地方税费业务情况,选择相应信息。
如需要切换不同的地方税费信息,至“用户中心-用户信息-地方
税费”进行切换。
二、主页统一
浙江省网上税务局主页将原国税、地税的基本的功能模块进行融
合,排版上做了一定的优化,并且加入了一些新增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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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更新内容包括:①界面页头:加入门户网站链接;将税企
邮箱从功能业务版块移动到该区域。 ②主功能业务版块:将原国地
税电子税务局的全部业务模块完整显示。 ③通知消息版块:通知公
告与我的消息包含原国地税电子税务局所有的通知与消息。 ④信息
查询版块:可查询原国地税电子税务局提供的所有查询项目(部分查
询需跳转)。⑤绿色通道版块:新增更多按钮,点击可进入完整的
业务模块页面。 ⑥办税指南版块:将服务中心与下载中心模块从页
尾移动至该区域。
三、原关联业务的一次办理
关联业务为原国税、地税的联动或者共有业务。联动业务实现模
块整合和简化,共有业务在相应模块一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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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联动业务的办理
1.主附税联合申报和扣款
将增值税、消费税的申报与附加税费的申报集成至【申报纳税】
功能菜单下。
实现内容主要包括:(1)增值税、消费税全申报后方可进行附
加税的申报,附加税费计税依据自动提取并赋值;(2)主税种撤销
全申报后,自动对附加税费一致处理;(3)主税种导入后与自动扣
款后,分别自动导入与扣缴附加税费;(4)手工扣款进入【税款缴
纳】模块分别单独扣缴主附税。若主税种选择手工扣缴,附加税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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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自动扣缴只能手工扣缴;(5)主附税可预约扣款;(6)其他地方
税费的申报与税款缴纳需进入地方税费相应模块。
2.代开发票(自然人代开)
代开发票业务的新增功能:(1)依据增值税税额带出应征附加
税费,纳税人代开发票实现一次缴款。提交申报单的同时显示主附税
信息。
(2)在发票类型上增加电子发票的选择,纳税人输入邮箱地址,
开具成功后将会通过邮件形式发送给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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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代开发票的支付方式开通支付宝扣税,选择支付方式为第
三方支付,使用支付宝扫码扣税。
代开发票业务注意事项:(1)纳税人如要作废代开申请,需进
入【代开发票作废】模块作废。(2)若第三方支付扫码缴税时系统
长时间无响应,可到【办税进度】模块查询。(3)电子发票为 PDF
格式,要求电脑中装有 PDF阅读器。(4)自然人选择网上代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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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税方式仅提供第三方(支付宝)支付。(5)纳税人缴税开票后可
在【税收电子缴款书】模块中下载打印税收电子缴款书。
代开发票以上功能目前只支持全省 17个试点地区。
3.跨区域涉税事项预缴申报
跨区域涉税事项的预缴申报实现在增值税预缴申报表提交之后
自动生成附加税费明细,预缴税款表全申报导入成功后,会产生主附
税的扣款信息,在【税款缴纳】模块完成扣缴。
(二)共有业务
共有业务是指原国地税电子税务局共同具有的业务,整合之后,
原本可能需两次提交相同信息,现在不区分国地税,在网上税务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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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办理。主要包括“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变更登记(不涉及
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授权(委托)划缴协
议签署(税库银四方协议签署)、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财务报表信息共享、注销申请、停业登记、复业登记共 9小项。
四、跳转业务
跳转业务是指原国地税电子税务局各自独立的业务。在网上税
务局中,这部分业务的办理需要在新打开的标签页操作。以原国税账
户来看,车船税代征、监测反馈、涉税文书(地方税费)三大项,申
报纳税中的【地方税费】、税务登记中的【登记管理(地方税费)】
两中项,证明办理中的【企业完税证明开具(地方税费)】、【企业
缴税证明开具(地方税费)】两小项均需在点击后进入下一页面办理。
以原地税账户登录页面来看,则除以上的业务均需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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