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
(公司备案申请书)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 司 名 称:
敬 告
1、请您认真阅读本表内容和有关注解事项。在申办登记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您登录“北京工商”网站(www.BAIC.gov.cn)—“网上办事”—“登记注册”模块查询相关内容,或直接到工商部门现场咨询。 2、提交申请前,请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知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3、请您如实反映情况,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4、本申请书的电子版可通过上述网址获取。 5、本申请书请使用正楷字体手填或打印填写。选择手工填写的,请您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保持字迹工整,避免涂改。选择打印填写的,请您填好后使用A4纸打印,按申请书完整页码顺序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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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向登记机关提出下列申请,并郑重承诺:
1.本公司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经营范围涉及照后审批事项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将及时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需要开展未经登记的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将在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后,及时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不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
4.本公司自觉参加年度报告,依法主动公示信息,对报送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5.本公司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自觉履行法定统计义务,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经营。
申请变更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营业期限 □股东 □公司类型
□股东(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 □集团名称/简称
申请备案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公司章程(含股东内部转让部分股权) □董事 □经理 □监事
□公司增设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变更 □分公司注销
□取消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 □修改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
□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 □其他
法定代表人签字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②)
年 月 日
注:① 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② 申请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备案的,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一)
(备案申请表)
事 项 |
原登记内容 |
申请变更后内容 |
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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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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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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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万元) |
(万元) |
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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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期限 |
年 |
年 |
公司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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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名称/简称 (仅企业集团变更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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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增设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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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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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 填写住所时请列明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北京市XX区XX路(街)XX号XX室”。
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二)
(备案申请表)
事 项 |
原核准登记内容 |
申请变更后登记内容 |
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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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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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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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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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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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 上述事项如涉及变更的,应完整填写变更前后的内容,不变的事项可不填写。
② 本表未列出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或申请备案事项的,请在 “其他事项”栏内填写。
③ 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填写此页)
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监事信息表①
姓 名② |
民 族 |
现 居 所③ |
职务信息 |
是否为 法定代表人⑥ |
法定代表人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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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④ |
任职期限 |
产生方式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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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 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② 请在此页完整填写新任职人员的信息。本次未发生变化人员仅需填写“姓名”及“职务”两栏即可。
③“现居所”栏,中国公民填写户籍登记住址,非中国公民填写居住地址。
④“职务”指董事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董事、经理、监事会主席、监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设置独立董事的应在“职务”栏内注明。
⑤“产生方式”按照章程规定填写,董事、监事一般应为“选举”或“委派”;经理一般应为“聘任”。
⑥ 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新任法定代表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需符合《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对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要求。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人员,请在对应的“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栏内填“√”,其他人员勿填此栏。
请将新任职董事、经理、监事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在本页,本页如不够可复印使用。
董事、经理、监事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请正反面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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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经理、监事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请正反面粘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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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经理、监事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请正反面粘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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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自然人股东(发起人)变更的,请将其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在本页,本页如不够粘贴可复印使用。】
自然人股东(发起人)身份证明粘贴页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请正反面粘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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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请正反面粘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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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请正反面粘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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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ceholder tag=span i=1109}【涉及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变更的,请将其资格证明{placeholder tag=span i=1110}①{placeholder tag=span i=1111}证件复印件夹在A面和B面之间{placeholder tag=span i=1112}(复印件大小控制在A4页面之内){placeholder tag=span i=1113}】{placeholder tag=span i=1114}
{placeholder tag=p i=438} {placeholder tag=span i=1115}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资格证明夹页{placeholder tag=span i=1116} {placeholder tag=div i=98} {placeholder tag=table i=1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