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的企业注销,
需要登报吗?
最近,95商服网收到了一些关于企业注销的提问。
来自安徽的网民“菠萝蜜”说:
国家鼓励全民创业,门槛很低,小企业一夜之间成立了。但有些小企业存活期很短,这可把报社给火了。注销登报一年涨100元,现在企业注销登报费用在400-600元之间,不同报社价格不等。很多企业因为创业失败不想再多投入,就选择不按流程注销。当工商局联系企业进行执照年检时,企业已经放弃了经营行为,我们财务工作者也会左右为难。如果能开发一个公众信息平台就好了,成立公司不花一分钱,注销的时候也不花钱,那样企业老总都会选择走正常程序注销。
来自辽宁的网民“天空”说:
最近办理企业注销,工商部门要求的材料有一项需要登报。当我联系好报纸广告后,对方告诉我第二天就可以买报纸了。可是我走遍大街小巷就没发现有卖报纸的,甚至去了沈阳站、沈阳客运站这样的地方,都没有,最后在一个非常偏僻的小胡同找到一个卖报纸的才算办完。现在人们已经很少看报了,注销公告或者说任何公告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多数人看到,而现在报纸的发行量不会太大,达不到公告的目的。是否可以考虑诸如企业注销这类需要登报公告的项目,让企业去企业信息公示网登记,这既能起到公告的作用,也不用企业满大街找卖报纸的了。
还有这样的烦恼?
亲,简易注销请了解一下!
从2015年9月开始,浙江成为了全国唯一一个省级试点企业简易注销的地区。
简易注销意味着什么?对网友的这两个问题来说,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的企业适用于简易注销,只需要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并在公告45日(免费)后,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领取准予简易注销登记决定书。
点击进入》》》全国工商局企业简易注销流程及公告填报入口
登报??
不需要的!
并且完全免费!
难道只有浙江有简易注销吗?
来看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回复全文吧!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公司因解散而成立清算组后,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在目前相关法律未作修改的情况下,工商部门仍应依法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手续,以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登记管理秩序。
2016年底,市场监管总局(原工商总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决定自2017年3月1日起,全国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其不再需要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只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免费进行45天(自然日)公告。企业在公告期满后30天(自然日)内,即可向原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简易注销的决定。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原工商总局)将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增加网上公告渠道,并积极调整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企业注销信息提供统一的公示平台,以方便社会公众查询,降低各类市场主体的办事成本,满足群众需要。
一句话总结
国内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的企业注销,可以走简易注销免费公告!需要登报吗?不需要!就是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