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一个生态循环养殖农场需要什么手续?申请流程是什么?

办一个生态循环养殖农场需要什么手续?申请流程是什么?

76462018-05-16 11:07  95商服网
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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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农业的发展,许多新型的农业方式相继涌现,生态化循环养殖场就是其中一个。那么,办一个生态化养殖农场需要什么手续呢?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 220号)文件显示,办一个养殖场有以下规定

首先是要确定自己的规模,如果是一个小型的家庭式的养殖场,那就比较简单了,可以什么手续都不办都没有问题。

但如果是做一个有一定规模的生态循环养殖场,就需要办理很多的手续。

一、国家政策的一些要求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 220号)其中有规定:

(一)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二)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三) 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上面总结操作是:一是要向当地乡镇、区县提交申请与可行性报告;二是场地不是农保地,且距离居民区500米以上、河流200米以上,不能在水源与风景等保护区。三是去咨询当地国土局与环保局并进行备案和许可。然后进行如下操作:

二、需要办理的证件

1、兴办动物养殖场需要办理的主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你可以向当地农委(农业局、畜牧局或畜牧水产局)进行咨询,不收费。一般应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书(表);场所地理位置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设施设备清单;管理制度文本,人员情况等”

3、《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可以咨询当地工商局或乡镇工商所。

三、生态循环养殖场的一些建议与案例

所谓的生态循环养殖场,要遵循当前农业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要求,将养殖场的粪污通过微生物的处理进行农作物的种植,特别推荐与农业部肠道的粮改饲、大力发展牧草的政策。广西在这方面做得成功的案例比较多。

现代生态农业流程图


四、申报材料

(一)养殖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

单位还需要:

1、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2、养殖技术条件说明;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申报流程

1、申请。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资信证明材料等。

2、审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政部门审核后实地勘测。

3、批准。符合条件的颁发养殖证。

4、登记造册、公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颁证海域和内陆水域要作图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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