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1、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民政局的总体部署,制定本镇民政工作计划及民政工作远景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全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3、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及义务兵优待政策,做好退伍义务兵的安置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双拥活动,增进军政、军民团结。
4、做好农村救灾救济工作,落实城镇居民及本镇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贯彻农村五保供养条件,逐步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5、加强社会行政事业管理,宣传婚姻法律法规,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落实地方退休退职人员待遇,为社团提供咨询,贯彻落实殡葬条例,加强殡葬事业管理。
6、研究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多方面、多形式搞好残疾人服务。
办公地点:
天柱山镇政府大楼一楼
办公时间:
8:00——12:00;14:30——17:30(法定工作日)
办公电话:
0556-8142071
主要负责人:
叶萍(社会事务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