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责:
1. 承担依法赋予或委托的综合执法权,以范岗镇人民政府名义行使。
2. 负责本镇有关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3. 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本镇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
4. 负责涉及城市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文化管理等部门的部分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
5. 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及时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
6.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556-601711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地址:桐城市范岗镇晓棚路
负责人:都庆
邮编:231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