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负责辖区内村镇建设项目的审核、监察、村镇建设和市政建设管理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安置房办证初审、建设项目服务、企业用地保障、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民防(人防)等工作;协助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违法建设用地整治等工作;协助编制乡镇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和工业企业污染监管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职责和生态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义
联系方式:0556-681162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新渡镇人民政府110办公室
邮编:231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