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站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机化方针、政策。
2、协助乡镇政府行使农机管理职能,做好技术推广和其他技术服务工作。
3、规划指导乡镇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好技术服务,指导农机作业及农机户与农户签订农机化作业合同并监督实施。
5、实施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
6、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及农机产品使用质量监督。
7、指导农业机械作业维修和质量监督管理。
8、为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建设做好代耕作业、跨区作业、人员培训、技术检测、维护修理、供油、供件、代办业务、机具租赁、农村运输、农副产品加工,抢险救灾与农田基本建设等各种社会化服务。
9、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负责人:阮航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联系电话:0556—5230022
办公地址:罗岭镇政府大楼二楼
邮编:246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