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
1、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审核资产配置,按规定审核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和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等事项;
3、承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报表统计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工作;
4、落实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5、指导镇、园(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和县财苑大厦9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负 责 人:张文敏
联系电话:0555-533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