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车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和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2、根据国家、省关于公务用车规范运行的相关规定,研究制定我市公务用车监督指导规定;
3、负责对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日常用车进行抽查监督,接收市公务用车举报电话(8355333)投诉受理并查处;
4、负责对市直部门社会化租赁车辆进行监督检查;
5、指导县区公务用车规范运行,做好检查指导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马鞍山市太白大道2008号市行政中心6号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负责人: 范伟伟(公车监督管理科科长)
联系电话:0555-835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