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发展与服务管理科工作职责:
拟订并实施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执行中医药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全市中医药工作的管理办法、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中医医疗机构的改革;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药业务进行指导。规范中医医疗服务秩序,督促做好重大中医医疗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协调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管理和组织实施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承担中医药师承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加强党建工作。
工作地点:映翠路360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负责人:王军
联系电话:0555-2352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