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文化科工作职责: 综合管理全市群众文化、图书和博物馆等社会文化事业。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和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的业务建设。综合管理全市文博事业。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博物馆业务工作;依法监督和管理文物市场;监督检查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使用;负责申报国家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等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拟订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规划;组织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指导优秀民族文化传承普及工作;负责李白文化研究和利用工作。
地址: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24楼
负责人:李敬华(公共文化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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