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科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政策、制度、规范。参与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负责全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和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服务质量监督和考评等工作。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信息统计分析、投诉受理等制度。负责处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定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有关服务标准、规范。协调推进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有机衔接。
工作地点:马鞍山市花山区慈湖河路1000号5楼
负 责 人:李传杰(科长)
联系方式:0555-247156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