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即时信息公示问题答疑汇总
一、企业即时信息公示类
1.哪些信息是企业需即时公示的信息?
答: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5)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6)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2.企业未及时公示即时信息或信息虚假的,将承担哪些后果?
答:未在法定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怎样公示即时信息?
答:在即时信息产生20个工作日内,企业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年报和其他自行公示信息”页面,点击“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按钮,进行行政许可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的添加、修改或删除,并公示。
(1)添加、修改或删除行政许可信息,并公示。
(2)添加、修改股东及出资信息,并公示。
(3)添加、修改股权变更信息,并公示。
(4)添加、修改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并公示。
(5)添加、修改行政处罚信息,并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年报类
4.个体工商户怎样进行年报?
答:个体工商户无需进行联络员备案,可自行登录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caic.gov.cn)填报、公示年度报告;或向属地工商所现场提交书面年度报告,自主选择年报内容是否公示。选择网上年报的,凭个体工商户注册号、名称、经营者身份信息等验证信息,登录公示系统填报并公示年报信息。
5.个体工商户年报包括哪些内容?
答:(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6.个体工商户未及时报送年报或年报内容虚假,将承担哪些后果?
答:个体工商户未及时、准确报送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由工商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注:个体工商户发现其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更正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内容同时公示。个体工商户决定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应当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该个体工商户已经报送年度报告。)
7.个体工商户年报具体怎样操作?
答:(1)打开浏览器,登录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建议使用IE浏览器,可以避免系统错误等问题),进入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2)弹出提示框,输入营业执照注册号和个体工商户名称字号,点击登录。
点击“个体户登录”,出现下图,填写相关信息,点击登录。
(3)出现下图,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录”。
弹出以下提示框,选择需要填录的年报年度,点击确定,开始填录。第一次填录该年度年报其他标题为不可选中状态,需要逐步填录。
(4)填录“基本信息”,点击“保存并下一步”。(注:如果在“是否有网站”中选择“否”或者“无”,那么对应“网站或网店信息”等标题会不可读取,也无需填报;必须填录从业人数及以下项目,才能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5)填录“行政许可情况”,保存并下一步。
(6)填录网站或网店信息,保存并下一步。
(7)填录“资产状况信息”,保存并下一步。
(8)填录“党建信息”,保存并下一步。
(9)预览打印填报信息,提交并公示。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类
8.农民专业合作社怎样进行年报?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从2015年开始年报。2015年1月1日-6月30日,须报送2014年年报。年报前要先进行联络员备案,联络员备案和年报流程参照企业进行。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及时、准确报送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现其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更正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内容同时公示。)
四、常见问题
9.公司执照未年检,现在是否能报送年报?
答:工商部门未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的,企业仍处于存续状态,应当依法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10.当年6月前设立的公司,是否需要报送年报?
答: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填报上一年年度报告,当年设立登记的自下一年起填报年度报告。
11.公司更换联络员,如何变更?
答:申请和变更企业信息联络员需提交:经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印章的备案申请表、企业信息联络员身份证复印件、手机号码。
12.验证码输入总显示错误,填表提交总显示过期是什么原因?
答:建议您最好使用IE浏览器,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并设置成兼容视图模式。
13.请问在填写企业资产状况信息表时,“纳税总额”是指所得税总额还是企业这一年缴纳所有税金金额?
答:是缴纳所有税金总额。
14.网上年报怎么知道已经完成?工商局有没有年报回复结果?
答:可以登录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息。工商部门不会对年报回复结果,但将对年报内容进行抽查,未按期公示年度报告的,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15.因未及时公示年报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怎么办?
答: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7月16日自动开放年度报告补报系统。企业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年报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可通过进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报补报页面,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通过系统填写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企业补报年度报告后将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同时公示《移出异常名录决定书》。
16.如何查询企业信息?又怎样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呢?
答: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应当持该企业同意的授权书,到企业的登记机关申请查询。
17.如何在手机上报送年报?
答:企业、农专社选择使用手机报送年报,须先完成联络员备案;个体工商户可直接下载软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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