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群众性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和文艺手段,向广大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2.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并辅导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工作。
3.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和振兴社区经济服务。
4.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进行文物保护。
5.对群众文化事业、民间艺人和文化个体户进行管理。
6. 依法对文化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7.指导社区文化工作。
责任人:徐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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