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高勒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主要职责
1.以镇政府名义在辖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农牧林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绿化管理、城区和农村规划管理、建筑工程及交通运输管理等赋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旗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行政处罚权。
3.负责执法工作综合技术保障、党建、财务人事管理、政策法规服务等属辅助执法功能。
4.完成上级执法部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类别
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王立武,联系电话:0482-6734888
(四)办公时间及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7:30(办公时间共计6小时)
办公地点:巴彦高勒镇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