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原由顺义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划转至顺义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办理。为尽可能降低业务划转影响,保障参保单位和个人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划转时间
2024年7月1日
二、具体划转业务
(一)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业务
(二)职工医疗保险补缴及退费业务
(三)离休人员医疗保险业务
(四)超转人员医疗保险业务
上述各项经办业务所需材料不变
三、业务受理窗口
(一)企业职工、超转人员的医疗保险登记征缴类业务仍在政务服务中心三层A区社保综合窗口受理。
(二)机关事业、灵活就业、离休人员医疗保险各类业务调整到政务服务中心三层A区3021室办理。
四、业务咨询
(一)医保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10-81488857(工作日9:00-17:00)
(二)社保企业职工登记征缴类业务咨询电话统一为:010-89445812(工作日9:00-17:00),取消原社保、医保企业职工征缴类业务咨询电话010-89445751。
因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划转给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
感谢大家对我区医疗保险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