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室主要职能
牵头制定、综合指导全省职称改革各项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非公经济等新业态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负责对各系列职称评审的监督管理服务工作。核准批复和管理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指导中级职称评委会设置。负责高级职称资格联审、特殊人才职称评价工作。指导完善职称与职业资格衔接制度、职称资格考试制度、执业资格制度和考试工作。
处室主要负责人
张宁
联系电话
0931 - 8859419
办公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统办一号楼)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