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化,企业准入门槛降低,“出生证明”好开了,但企业注销的“死亡证明”办起来依然繁琐。作解散决议、资产清算、登记备案、登报公告……企业依法注销程序复杂且耗时长,拖慢了企业主投入新事业的节奏,导致部分企业宁可吊销也不愿注销。
有公司注销历时8个月
在市工商局工商大厅,某合伙企业负责人丁先生正仔细阅读《关于本市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的公告》,并拍照留存。“2015年办过注销,说实话,现在也不太明白整套流程,所以拍照了解下,以后说不定有用。”丁先生告诉记者,2015年上半年,因为企业几个合伙人之间出现分歧,便打算注销公司各奔东西,但没想到注销过程之复杂远超他们的预料。
“现在想想,当时没有经验,应该花钱找代理机构的。那一套流程自己走下来,将近八个月。”丁先生回忆起印象最深的几个环节,一是找媒体登报公示,找哪家登,费用多少,几个合伙人之间都有分歧;二是办理税务注销,所需证明文件多、杂、细,缺一不可。“一开始代码证遗失了,要补办。后来账单又对不上了,需要补正。”
他说,光是税务局便跑了不下5次,算上各种文件补办的时间,仅在税务注销上,就花了近3个月。“而且税务只是其中一环而已。”丁先生还列举了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遇到的不顺,前前后后,到最后完成注销,大约花去了8个月。
劳动报记者了解到,普通的公司注销流程繁复:不仅需要申请清算组备案,5个工作日后领清算组备案证明,还要在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满45天,再到登记机关提交包括清算组备案等在内的全部材料。接着,5个工作日后注销核准通知书。
“即使每次材料都齐整,也得至少跑5、6趟,花3个月左右时间。”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不少近些年有过注销企业经历的企业,所花时间都在3个月以上。
在某内资企业负责人陈先生看来,企业设立是“从0到1”,而注销却是“从1万归0”,不同企业各有各的问题,不能随随便便地“死掉”,这对企业高层,对内部职工都是有隐患的。
“但是,流程过长不利于企业新陈代谢。”他说。
代理注销业务比注册更“吃香”
“委托我们中介代办公司注销业务,其实比注册热门得多。”上海某代理机构专门负责公司注册与注销业务的负责人吴小勇告诉劳动报记者,这几年,企业注册手续门槛越来越低,单做注册业务,几乎没有利润可赚,但注销业务就不同了。
“注销过程过于专业,很多企业设立时,根本没有注销的打算,一旦碰上,只能‘抓瞎’了。”他说。
“大企业可能还有财务部(对税务),市场部(对工商),小企业根本没有,这是我们的专业优势。”吴小勇告诉记者,他手下的团队共有12人,分别对接企业注销时可能遇到的不同部门,可以尽可能减少补正概率。
可即使如此,吴小勇坦言,普通注销还是得至少3个月左右。最核心的环节,还是税务注销难度大。他介绍,国家在税务注销环节,只有大框架,但具体到细节,还是有些许差异。“我们会根据税务专管员的要求,不断调整,但补正总是难免的。”
据吴小勇透露,办理注销,即使如代理中介等专业机构,在税务部门通常也要来回跑2-3次,一般企业就可想而知。
据另一名代理机构的负责人透露,如今代办一次注销的价格在5000元左右,如果涉及外资企业,价格还要贵上一、两千元,部门跑得越多,价格越高。即使是规模甚小的代理机构,一年接到的公司注销业务也有50单左右,大型代理机构一年上百单不在话下。
企业“僵而不死”
使市场数据失真
近几年,上海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释放了创新创业活力,各类市场主体快速增长。2013至2015年,上海平均每年设立企业21万户,企业数量年均增长24.3%。2016年,上海新设企业29.6万户。上海每千人拥有企业72户,居全国第一;上海共有企业162万户,企业活跃度达86%,在全国领先。
目前,企业“开门”几乎零门槛,试水者也越来越多。如果“退出”机制不简便,就会产生很多弊端。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可能涌现很多“僵尸户”,让市场主体和注册资本等统计口径可能“失真”,影响对经济形势的判断;二是进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增加,不利于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从企业主角度来说,市工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僵尸企业”的存在,首先影响的就是企业负责人的个人信用,其可能将面临无法自由出境,购买高铁票、机票受阻等生活阻碍。其次在投资经营方面,贷款额度受限,在新公司的职权也将受限。
简易注销:3个步骤4份材料
围绕破解企业“退出难”,商事制度改革今年有了新动作。
2017年3月1日起,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开始在全国推行。新规明确,符合条件企业,如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可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而早在2015年8月浦东“双十条”发布后,浦东作为全国先行先试区域,开始率先试点“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也为此次简易注销的全国推广奠定了实践基础。
浦东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相比一般注销登记,简易注销减少了清算组备案环节和登报公示等环节,将步骤缩减至3步;所提交的材料则由原来的十多项减少为四项。
以公司为例,申请简易注销需提交的材料简化为: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一共四项。原来注销公告必须刊登在报纸上,现在申请简易注销,只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公告,不收取任何费用。
“没有开展业务的企业,连发票可能都没上税务机关领过,但按照程序也得提供清算组备案证明等,这就有些形式化了。”一家企业负责人告诉劳动报记者,如果不注销的话,还得雇个人月月“零申报”,不然可能进入黑名单。
吴小勇表示,虽然公告期的45天与原来没有变化,但企业无需再成立清算组备案并登报公示,仅这两个环节,就将为流程省去一到两个月的时间。
但他同时指出,“新规定只明确3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准予适用简易程序注销,并不等于‘45+3’天就能完成注销。所以走完流程还是要两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