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承担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组织人事、精神文明建设、政治学习、思想教育、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干部教育培训、评先评优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工作;承担本系统干部监督工作。承担干部日常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律师行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目标绩效、督办督查、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统计、信息、政务公开、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信息化建设与平台维护管理、信访维稳、安全保卫、应急管理、建议提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重大行政事务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统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做好党群和扶贫开发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国有资产、基础设施及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装备。拟订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础设施的使用工作。负责局系统工资发放工作。承担本系统车辆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公务接待经费审批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主要负责人:陈天宇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花溪区行政中心A713
办公电话:0851-83620810
通信地址:花溪区行政中心A713
邮政编码:550025
电子邮箱:hxqsfj@qq.com
(二)法治调研与督察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承担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对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的意见和措施。承担拟订司法行政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工作。承担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依法治区的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承担拟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部署的措施,拟定全面依法治区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组织实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督促区内各部门法治督察工作。牵头组织局机关负责的法治督察工作。接受区内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承担区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工作。指导、督促全区各级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和法治文化与阵地建设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承担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牵头负责区司法局“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承办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贯彻落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依法治区工作的决定、决议和实施意见;指导全区各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主要负责人:岳莉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花溪区行政中心A714
办公电话:0851-88231521
通信地址:花溪区行政中心A714
邮政编码:550025
电子邮箱:hxqsfj@qq.com
(三)社区矫正科(花溪区社区矫正中心)。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治和适应性帮扶工作。开展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指导和开展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培训工作。组织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主要负责人:陆薇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花溪区溪北路5号
办公电话:0851-83620089
通信地址:花溪区溪北路5号
邮政编码:550025
电子邮箱:hxqsfj@qq.com
(四)法律服务科(花溪区法律援助中心、花溪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公证、法律援助、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指导监督公证机构、公证员、律师事务所、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执业活动,承担对律师、公证执业监管工作。对全区律师、公证员、进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掌握律师事务所对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向上级部门提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违法执业行政处罚建议。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安排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负责全区法律援助业务培训。按照规定使用法律援助经费。配合做好军民融合相关法律服务工作。承担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并监管指导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担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培训工作。承担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助人民监督员工作。依法维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权利,承担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人员违法执业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的行政审批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洛平枢纽16栋花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851-83625148
通信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洛平枢纽16栋花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550025
电子邮箱:hxqsfj@qq.com
(五)行政复议应诉科
负责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承办依法应由区人民政府管辖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和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案件的受理、审查、立案等工作。调查研究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带普遍性的问题。承办或指导相关单位办理市人民政府受理的以区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全区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工作。负责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和配套性制度建设的相关工作。
承担出庭应诉经过行政复议后以区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未经行政复议以区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应诉工作,调查研究行政诉讼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指导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全区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工作。
主要负责人:马莹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花溪区行政中心A715
办公电话:0851-88231570
通信地址:花溪区行政中心A715
邮政编码:550025
电子邮箱:hxqsfj@qq.com
(六)行政执法监督与法律事务科。
承担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区政府安排,承担协调配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指导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开展政府法制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配合上级开展政府立法工作。负责政府立法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配合组织征集年度立法计划和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库的建议项目等工作。配合开展政府规章的清理和立法后评估工作。起草或组织起草上级立法计划中相关立法草案。组织对上级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承办交办的其他立法配合工作。
负责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指导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区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审核区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和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对上级行政机关拟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区司法局意见的,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征求区司法局意见的区委文件中涉及行政管理部分研究提出意见。
承担区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工作。为区人民政府的重大改革、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活动提供法律意见。根据区政府安排,组织对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组织审查区人民政府重大合同、协议并提供有关法律依据和法律文书。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代理区人民政府办理民事法律事务等工作。组织遴选聘用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指导、推进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指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主要负责人:杨玉屏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花溪区行政中心A715
办公电话:0851-88231570
通信地址:花溪区行政中心A715
邮政编码:550025
电子邮箱:hxqsfj@qq.com
(六)下设17个司法所:贵筑司法所、清溪司法所、溪北司法所、阳光司法所、青岩司法所、黔陶司法所、高坡司法所、孟关司法所、石板司法所、久安司法所、燕楼司法所、马铃司法所、麦坪司法所、黄河司法所、平桥司法所、小孟司法所、金筑司法所;
下设公证处为正股级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