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机构。
1.党政办公室: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协调、督查各助理员、各职能部门和各村(居)委对各项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和镇党委、政府所布置的工作实施情况,并将情况报告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负责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收集分析本镇各方面的重要信息、情况和问题,为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决策服务,并负责本镇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等材料的起草、审核、打印;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安排;负责做好上呈下达,保证政令畅通;负责史书、档案、保管、保密、信访工作;负责党政机关考勤、财务、车辆管理、后勤、保卫、卫生、兼管人员编制等各项具体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在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影电视事业、扫黄打非的组织管理;负责民政、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管理工作,开展基层政权建设;负责救灾救济工作;负责婚姻登记工作;负责殡葬、流浪、乞讨、收容和遣送工作;负责民政福利工作和拥军、优抚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等。承办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在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镇一、二、三产业规划和监管工作;负责企业的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抓村镇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扶贫开发、经贸、农村能源管理工作;负责抓农田水利基础建设、水土保持的管理、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抓安全生产监督、统计工作;负责森林防火,森林保护工作;负责草拟农业生产和各项工作计划;协助做好档案管理的有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4.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在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合署办公;协助分管领导指导开展计划生育有关工作,组织本镇计生工作人员学习计生政策和上级决议、指示精神,互相配合,做好计生经常性工作,共同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计划任务;宣传计生有关政策,了解辖区内的育龄妇女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完成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在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协调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治理经常性工作;具体抓农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应急处置、法治宣传教育、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等方面的工作;抓好信访工作,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这一平台,统筹协调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土地、林业、社会保障、人民法庭、人民武装部等基层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决议和指示精神;完成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二)事业机构。
1.农业服务中心(加挂农机站牌子):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受委托负责编制镇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并具体实施;负责推广种植业技术及试验示范;负责开展农业多种经营生产服务,帮助建立和完善农村多种经营责任制;强化农业综合服务功能,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农机技术推广管理;负责农机技术标准与规范拟定,农机技术推广计划编制,农机项目的编制、申报和实施;负责农机技术推广机构与队伍建设指导,农机技术推广业务指导;负责农机执法;负责新农机具引进、对比试验、质量测试和示范推广,农机技术储备;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大厂镇洪塘区
负责人:宁显寒
电话:0778-7577102
2.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严格贯彻、执行党的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劳动法》,督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逐步规范用工渠道。发挥劳动部门牵线搭桥,推荐介绍的职能作用,做好就业工作,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搞好就业培训,转变择业观念,增加就业活力,为求职者创造就业机会;按上级要求规定收、缴养老保险费,并合理支付养老金,做好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运用;按时向区中心上缴管理基金,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基金的合理使用;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址:南丹县大厂镇巴里社区三片锡都小区平1栋9号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人:宁小慧
电话:0778-7572779
3.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化、广播电视电影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受委托负责编制镇文化、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的规划并具体实施;负责组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搞好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工作;负责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和其他信息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址:南丹县大厂镇巴里社区中心广场内
负责人:胡遵利
电话:0778-7577102
4.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与计生办合署办公):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受委托负责编制镇计划生育的规划并实施;负责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开展孕情监测;负责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考核指标及技术服务台帐,确保各项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完成;承办计生协会有关业务;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址:广西南丹县大厂镇同车江社区
负责人:韦祥龙
电话:0778-7577102
5.林业工作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受委托负责编制镇林业发展的规划并具体实施;负责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和个人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森林防火工作;负责造林、营林的各项工作,做好林业统计;协助林政管理审核木材采伐许可证,受委托检查本镇采伐、木材运输和销售;协助有关部门调处山林纠纷,查处毁灭林案件,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珍稀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负责生产能源建设工作,搞好沼气建设;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址:广西南丹县大厂镇洪塘坳
负责人:韦宏游
电话:0778-7577102
6.水利水土保持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受委托负责编制镇水利发展规划并具体实施;负责统一管理本镇水资源,搞好本镇水利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群众进行抗旱、防汛、排涝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址:南丹县大厂镇人民政府院内
负责人:胡伟杰
电话:0778-7577102
7.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大厂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的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本行政区域村镇规划建设具体管理措施;组织编制、实施本行政区域村镇建设的长远规划。监测、分析辖区内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态势,编制、统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统计、分析报表;实施企业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企业执行情况,指导工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协助业务指导部门研讨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组织新项目论证、申报;指导企业对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指导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工作,总结推行企业发展的经验;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帮助企业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向企业内部提供经济、技术咨询服务,做好新建、技改、续建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工作;组织有关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指导和监管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提交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理;组织参与企业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企业与各方面的关系;负责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址:大厂镇同车江社区锡山路高峰小区
负责人:李小军
电话:0778-7577102
8.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退役士兵服务保障、政策宣传、帮扶解困和化解矛盾等服务保障职责。
地址:南丹县大厂镇银山路1号
负责人:韦敏
电话:0778-7578678
9.财政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管理、核算、反映辖区内预算内外资金活动,编制本镇财政预算、决算草案;受委托负责全镇农业税收的征收管理,办理本镇事业单位的资金结算、会计核算、会计档案及政府机关单位财务的各项日常业务;编报各单位经费收支计划和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调整资金并负责征收政府调控收入;参与制定本镇重要的财政经济管理办法;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址:广西南丹县大厂镇政府院内
负责人:阮春江
电话:0778-7577099
10.水产畜牧兽医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牧、水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受委托负责编制本镇畜牧水产发展规划并具体实施;负责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和个人开展各项畜牧水产生产经营活动;负畜牧禽水产优良品种繁育、推广、畜禽病防治、防疫、养殖新技术的引进与试验示范,提供畜牧水产技术服务及培训,做好畜牧水产生产的统计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址:广西南丹县大厂镇大厂街
负责人:韩静
电话:0778-7577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