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兰木乡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东兰县兰木乡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532025-02-17 18:05  95商服网

一、兰木民政办

机构名称:兰木民政办

办公地址:东兰县兰木乡街道8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7786500688

邮编:547403

邮箱:lanmu003@163.com

负责人:莫美琴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开展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乞讨人员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

3.组织实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制定本的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做好因灾倒房重建、冬春生活救助。

4.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社会治理建设。

5.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开展农村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基层老年协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深化殡葬改革。

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兰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机构名称:兰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东兰县兰木乡街道8号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7786500308

邮编:547401

邮箱:lanmu003@163.com

负责人:黄勇

工作职责:

(一)就业服务

1.负责辖区就业服务平台日常管理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指导辖区按政策开展就业服务工作,帮助人民群众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2.职业介绍。全面负责辖区内在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有就业能力的劳动者(含城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等)的职业介绍,并适时组织召开企业用工招聘会,帮助转移农村劳动力。建立相关人员(城新增,农村转移等)信息台账,为辖区内用人单位(企业)推荐介绍符合条件的劳动者。

3.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结合本地老百姓实际需求及本地产业结构和企业用工需要,适时组织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参加人社部门安排的技能培训,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帮助其就业,完成当年培训任务。

4.创业培训。结合创建创业型城市要求和人社部门分配的任务,组织辖区内有培训意愿的创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并适时组织后续服务,保证参加对象创业成功率符合规定比例。

5.小额担保贷款。物色并指导创业者按条件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协助申请贷款人办理相关手续,联系人社部门、放贷银行共同做好放贷调查。负责对到期款项督促收贷,确保贷款收回率100%

6.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及就业困难对象认定。对辖区内符合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申报对象在辖区受理基础上进行复核审查。对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进行复核审查,并负责以上两项材料电脑入网和申报审批的上传业务。

7.就业困难对象帮扶。全面建立就业困难对象台账,对就业困难对象进行就业帮扶,根据实际既要指导开发安置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就业,指导帮助安置单位办理享受政策的有关手续,又要指导帮助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如何个人缴费参保并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相关事项。还要密切关注辖区内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动态。

8.信息报送和资源调查。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需要,适时按要求报送城乡新增就业情况,农村转移就业情况,未就业大学生就业情况,就业困难对象情况等报表工作。根据要求适时开展企业用工、辖区劳动力状况等调查工作。

(二)劳动维权

1.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街道建立健全本级权益维护工作机构,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2.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处理日常工作。健全调解登记、督促履行、档案管理、统计报告制度,做到六有: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记录、有文书案卷,建立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工作联系制度、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基层调解员管理、考评、业务学习制度,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基层调解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推进调解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3.积极做好辖区内一般劳资纠纷的调解处理和化解工作。做好辖区内有关劳资纠纷可能引发群体性或突发性事件预防和报告工作。建立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基础信息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三)社会保险

1.负责辖区内有关社会保险政策贯彻、宣传和政策咨询;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个人帐户管理及领取资格核定工作;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工作;并按月报送已死亡参保人员花名册。

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完成年度内县人民政府对考核的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扩面目标任务;负责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每年度7-9月退休人员生存认证调查工作,确保死亡冒领现象不发生;负责配合开展《退休人员人脸识别系统》的采集工作,全面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电子化工作。

4.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配合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保登记证》的发放工作,对辖区内已转户被征地农民建立个人档案并做好动态管理工作。

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兰木财政所

机构名称:兰木财政所

办公地址:东兰县兰木乡街道8号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7786500002

邮编:547403

邮箱:lanmu003@163.com

负责人:黄忠裕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

2.编制全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督促本严格执行预算,编制财政决算。

3.负责组织协调本财政收入,负责本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与管理。

4.负责本财政支出管理,贯彻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本正常运转和社会公共支出需要,确保本财政收支平衡。

5.负责涉农资金的发放管理。

6.负责政府预算单位会计核及村级帐务代理工作,切实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能。负责全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和处置管理,确保全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兰木水利站

机构名称:兰木水利站

办公地址:东兰县兰木乡街道8号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18074896965

邮编:547403

邮箱:lanmu003@163.com

负责人:牙彩电

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水利方针、政策、法规,树立全面优质服务思想,促进农村水利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2.负责农村水利工程规划、勘测、设计及工程的施工、检查、验收,指导村级组织做好农田水利设施的修建和维护,合理调配水利资源,保证农业灌溉用水。

3.负责防汛抗旱节水工作,做好水土保持、河道整治与管理、水资源保护管理与综合利用、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工作,查处破坏水利设施的行为。

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兰木农业技术推广站

机构名称:兰木农业技术推广站

办公地址:东兰县兰木乡街道8号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17758582844

邮编:547403

邮箱:lanmu003@163.com

负责人:黄禹华

工作职责:

1.学习、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农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负责编制本农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协助上级农技推广部门在当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2.开展农业科技培训、现场指导和技术咨询工作,建立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

3.培养、培训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发展农业科技致富和负责本桑蚕生产工作。

4.负责本粮食、经济作物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农作物病虫预测预报,积极做好农业灾情上报和应对工作。

5.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指导和培训村级农业推广组织和科技示范户。

6.负责本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和监测、预警分析工作。

7.按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兰木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

机构名称:兰木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

办公地址:东兰县兰木乡街道8号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778-6500037

邮编:547403

邮箱:lanmu003@163.com

负责人:韦彩艳

工作职责:

1.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

2.推进人口文化建设,重点抓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和谐幸福家庭建设和关爱女孩行动。

3.负责各村目标责任分解下达、督查、考核及业务工作培训、指导,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计生目标任务。

4.落实人口控制目标任务,做好人口计生统计上报工作,全员人口信息准确率达98%以上。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

5.组织开展以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诚信计生健康检查为主,避孕节育为辅的优质健康服务活动。

6.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负责抓好各项奖扶、特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对象的申报和优惠政策的落实,协助县人口计生主管部门依法做好违法生育人员的处理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调查、取证和征收工作。

7.推行诚信计生,深化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村(居)自治章程、协议、公约、六项制度,开展便民维权活动。

8.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工作制度。

9.按照有关政策和程序及时为育龄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证明。包括生育登记、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免费技术服务介绍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介绍信、再生育审批、病残儿鉴定等。

10.负责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技术服务、出生缺陷高危人群 一对一优生咨询指导、病残儿鉴定、手术并发症鉴定等宣传组织工作。

11.及时依法查处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信访案件。

12.负责对村级计生专干的选配、培训和考核,指导、督促村级人口计生工作规范开展。

1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兰木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机构名称:兰木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东兰县兰木乡街道8号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7786500363

邮编:547403

邮箱:lanmu003@163.com

负责人:黄样

工作职责:

1.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村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组织编制、实施本行政区域村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建设规划。

3.负责行政区域的村规划管理,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情况。

4.调解本行政区域因规划建设引发的种类纠纷,受委托查处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各项建设的规划建设审查,依照法定程序报请上一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相关批准文件。

6.参与行政区域村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协助做好国土资源、村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兰木党政办公室

机构名称:兰木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东兰县兰木乡街道8号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7786500003

邮编:547403

邮箱:lanmu003@163.com

负责人:韦永恒

工作职责:

1.协助党政领导审核和组织起草以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文件。

2.研究直各部门和各办事处请示党委政府的问题,报党政领导审办。

3.负责党委政府各种会议的准备、组织工作和党政主要领导活动安排,协助党政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4.督促检查直各部门和各办事处对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以及对自治区、市、县、各级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党政领导重要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党政领导报告。

5.督促、检查、指导直各部门和各村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审核各办事处、直各部门报送的材料,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党政领导审定。

6.协助党政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党委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7.起草《政府工作报告》。

8.根据党政领导的指示和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涉及全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

9.收集、整理、传递党务政务信息,为党政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全办公自动化建设的规划及业务指导工作。

10.协助人大办公室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督促检查各部门、各村贯彻落实全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决议的情况。

11.负责机关值班工作,负责上级各种文电的收发、传递,及时向党政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办事处反映的重要问题。

12.负责全机要文件和档案的保管、整理、归档以及党委政府印章的管理工作,指导全的文秘工作。

13.负责机关大院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有关接待工作,为党政领导服务。

1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兰木林业工作站

机构名称:兰木林业工作站

办公地址:东兰县兰木乡街道8号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18070851858

邮编:547403

邮箱:lanmu003@163.com

负责人:李金东

工作职责: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4.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工作。

5.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7.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8.做好农村能源开发和服务管理工作。

9.配合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10.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1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12.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兰木武装部

机构名称:兰木武装部

办公地址:东兰县兰木乡街道8号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7786500285

邮编:547403

邮箱:lanmu003@163.com

负责人:刘顺毅

工作职责:

1.负责民兵、预备役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和武器装备的管理,落实民兵、预备役参训人员。

2.负责组织带领民兵、预备役部队完成战备、治安执勤任务。

3.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两个文明建设。

4.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协助政府部门做好征兵和退伍军人安置工作。

5.战时负责组织动员民兵参军支援前线,保卫后方。

6.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兰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机构名称:兰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东兰县兰木乡街道8号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778-6500234

邮编:547403

邮箱:lanmu003@163.com

负责人:黄焕辉

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工作。

2.具体抓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应急处置、法制宣传教育、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等方面的工作。

3.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这一平台,统筹协调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土地、林业、社会保障、人民武装部等基层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

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兰木退役军人服务站

机构名称:兰木退役军人服务站

办公地址:东兰县兰木乡街道8号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77817707788818

邮编:547403

邮箱:lanmu003@163.com

负责人:席文波

工作职责:

1.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

2.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

3.做好本辖区军属、烈属、残疾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等服务工作。

4.做好本辖区烈士褒扬、纪念设施保护和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5.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

6.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

7.负责对本优抚对象的优待定期抚恤金和现役军人家属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兰木水产畜牧兽医站

机构名称兰木水产畜牧兽医站

办公地址:东兰县兰木乡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负责人:张远新

联系电话:13597081092

邮编:547403

邮箱:lanmu003@163.com

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畜牧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

2、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的组织实施,畜禽品种改良、良种畜禽繁育、标准化生产、种草养畜、现代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建立和畜牧兽医新技术的推广、指导、服务;

3、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动物疫情普查、调查、监测、疫情报告和畜禽圈舍环境的消毒;

4、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相关车辆、场所等消毒,死亡动物、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污染物等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指导、监督;

5、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适于简易程序现场处罚的实施;

6、动物屠宰,动物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运输,动物产品加工、储存等场所、活动的防疫监督;

7、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管理;

8、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草产品等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9、无公害畜产品的产地、生产和经营监督管理;

10、草原建设、保护、利用,自然灾害预警和防治,维护草畜平衡、依法保护草原等的监督管理;

11、指导、督促畜禽养殖(){placeholder tag=span i=1021}户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等防控措施,做好养殖备案、养殖和免疫档案的建立、负责动物免疫标识及有关证章等领娶发放、使用的监督管理{placeholder tag=span i=1022};

{placeholder tag=p i=259} {placeholder tag=span i=1023}12{placeholder tag=span i=1024}、畜禽免疫等畜牧和动物卫生行业信息化管理、畜产品市场信息提供和风险防范、统计、录入、报送{placeholder tag=span i=1025};

{placeholder tag=p i=260} {placeholder tag=span i=1026}13{placeholder tag=span i=1027}、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交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placeholder tag=p i=261} {placeholder tag=span i=1028}{placeholder tag=span i=1029}{placeholder tag=span i=1030}{placeholder tag=span i=1031}兰木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

{placeholder tag=p i=262} {placeholder tag=span i=1032}机构名称:兰木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

{placeholder tag=p i=263} {placeholder tag=span i=1033}办公地址:东兰县兰木乡街道8号

{placeholder tag=p i=264} {placeholder tag=span i=1034}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placeholder tag=p i=265} {placeholder tag=span i=1035}负责人:黄必韬

{placeholder tag=p i=266} {placeholder tag=span i=1036}联系电话:18277819885

{placeholder tag=p i=267} {placeholder tag=span i=1037}邮编:54740{placeholder tag=span i=1038}3

{placeholder tag=p i=268} {placeholder tag=span i=1039}邮箱:{placeholder tag=span i=1040}lanmu003@163.com

{placeholder tag=p i=269} {placeholder tag=span i=1041}{placeholder tag=br i=1} {placeholder tag=span i=1042}工作职责:

{placeholder tag=p i=270} {placeholder tag=span i=1043}1{placeholder tag=span i=1044}、对广大群众进行时政宣传和政策法制教育;

{placeholder tag=p i=271} {placeholder tag=span i=1045}2{placeholder tag=span i=1046}、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组织电影、电视、录相放映活动;

{placeholder tag=p i=272} {placeholder tag=span i=1047}3{placeholder tag=span i=1048}、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

{placeholder tag=p i=273} {placeholder tag=span i=1049}4{placeholder tag=span i=1050}、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

{placeholder tag=p i=274} {placeholder tag=span i=1051}5{placeholder tag=span i=1052}、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

{placeholder tag=p i=275} {placeholder tag=span i=1053}6{placeholder tag=span i=1054}、指导和辅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业务活动;

{placeholder tag=p i=276} {placeholder tag=span i=1055}7{placeholder tag=span i=1056}、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

{placeholder tag=p i=277} {placeholder tag=span i=1057}8{placeholder tag=span i=1058}、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委托协助管理当地文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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