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怀远镇党政机构职责
1、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协调、督查各位助理员、各职能部门和各村(居)委对各项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和镇党委、政府所布置的工作实施情况,并将情况报告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负责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收集分析本镇各方面的重要信息、情况和问题,为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决策服务,并负责镇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等材料的起草、审核、打印;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安排;负责做好上呈下达,保证政令畅通;负责年鉴、档案、保管、保密、信访工作;负责党政机关考勤、财务、车辆管理、后勤、保卫、卫生工作;兼管人员编制等各项具体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相关工作负责人:罗 迪 联系电话:0778-3912168
2、社会事务办公室职责:在镇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影电视事业、扫黄打非的组织管理;负责民政、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管理工作,开展基层政权建设,负责救灾救济工作;负责殡葬、流浪、乞讨、收容和遣送工作;负责民政福利工作和拥军、优抚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协调有关部门抓移民工作等;承办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相关工作负责人:韦丹妮 联系电话:0778-3912198
3、经济发展办公室职责:在镇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镇一、二、三产业规划和监管工作; 负责镇企业的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 负责抓镇村建设规划、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经贸、农村能源管理工作;负责抓农田水利基础建设、水土保持的管理、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负责抓安全生产监督、统计工作;负责森林防火,森林保护工作;负责草拟全镇农业生产和各项工作计划;协助做好档案管理的有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相关工作负责人:罗 欢 联系电话:0778-3912178
陈庆仙 联系电话:0778-3912172
4、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职责:在镇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合署办公。协助分管领导指导和联系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的有关工作,组织本镇计生工作人员学习计生政策和上级决议、指示精神;互相配合,做好计生经常性工作,共同完成上级下达人口计划任务;宣传计生有关政策;了解本镇、村的育龄妇女情况,及时反馈信息;与镇计生办公室人员一起共同做好计生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相关工作负责人:韦国钦 联系电话:0778-3912138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责:在镇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协调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治理经常性工作;具体抓农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应急处置、法治宣传教育、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等方面的工作;抓好信访、库区移民工作;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这一平台,统筹协调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土地、林业、社会保障、人民法庭、人民武装部等基层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决议和指示精神;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相关工作负责人:吴春秀 联系电话:0778-3915188
莫斯淇 联系电话:0778-3913987
二、怀远镇事业机构职责
1、以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机构
(1)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站)的职责: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受委托负责编制全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并具体实施;负责推广种植业技术及试验示范;负责农业机械的管理,推广先进农机技术及新农机具试验示范,开展农业多种经营生产服务,帮助建立和完善农村多种经营责任制;强化农业综合服务功能,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相关工作负责人:李素华 联系电话:0778-3912207
(2)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责:严格贯彻、执行党的政策、法规,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督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逐步规范用工渠道;发挥劳动部门牵扯线搭桥,推荐介绍的职能作用,做好就业工作,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出路;搞好就业培训,转变择业观念,增加就业活力,为求职者创造就业机会;按上级要求规定收、缴养老保险费,并合理支付养老金,做好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运用;按时向区中心解缴管理基金,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基金的合理使用;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相关工作负责人:韦文清 联系电话:0778-3912891
(3)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文化、广播电视、电影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受委托负责编制全镇文化、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的规划并具体实施;负责组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搞好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负责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和其他信息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相关工作负责人:陆桂国 联系电话:0778-3912169
(4)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河池市的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本行政区域村镇规划建设具体管理措施;组织编制、实施本行政区域村镇建设的长远规划。
相关工作负责人:蓝 斌 联系电话:0778-3912029
(5)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与计生办合署办公)职责: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受委托负责编制全镇计划生育的规划并实施,负责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开展环情、孕情监测和节育技术服务;负责避孕药具发放与咨询服务: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考核指标及技术服务台账,确保各项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完成;承办计生协会有关业务: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相关工作负责人:韦国钦 联系电话:0778-3912138
(6)林业工作站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受委托负责编制全镇林业发展的规划并具体实施;负责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和个人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森林防火工作;负责造林、营林的各项工作,做好林业统计;协助林政管理,审核木材采伐许可证,受委托检查本镇村采伐、木材运输和销售,协助有关部门调处山林纠纷,查处毁灭林案件,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珍稀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负责生产能源建设工作,搞好沼气建设;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相关工作负责人:陆怡康 联系电话:0778-3912168
(7)水利站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水利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受委托负责编制全镇水利发展规划并具体实施;负责统一管理本镇水资源,搞好本镇水利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群众进行抗旱、防汛、排涝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相关工作负责人:黄 琼 联系电话:0778-3912728
(8)农机管理站职责:农机技术推广管理;农机技术标准与规范拟定,农机技术推广计划编制;农机项目的编制、申报和实施;农机技术推广机构与队伍建设指导;农机技术推广业务指导;农机执法;新农机具引进、对比试验、质量测试和示范推广,农机技术储备;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相关工作负责人:王皓玥 联系电话:0778-3912168
2、以上级业务部门为主、乡镇协助实行“双重管理”的机构
(1)财政所的职责: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管理、核算、反映辖区内预算内外资金活动,编制全镇财政预算、决算草案;受委托负责全镇农业税收的征收管理,办理镇事业单位的资金结算、会计核算、会计档案及政府机关单位财务的各项日常业务;编报各单位经费收支计划和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调节资金并负责征收政府调控收入;参与制定本镇重要的财政经济管理办法;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相关工作负责人:卢志武 联系电话:0778-3912212
(2)水产畜牧兽医站的职责:贯彻执行有关畜牧、水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受委托负责编制全镇畜牧水产发展规划并具体实施;负责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和个人开展各项畜牧水产生产经营活动;负责畜禽水产优良品种繁育、推广、畜禽病防治、防疫、养殖新技术的引进与试验示范,提供畜牧水产技术服务及培训;做好畜牧水产生产的统计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相关工作负责人:韦华鹏 联系电话:0778-3912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