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3083088传真:5832508)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宣传、政务公开、文字综合等工作。组织起草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审批工作。
(二)综合股。
承担规划财务、待遇保障、完善大病保险抽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救助政策。实施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基金监管等工作。
二、二层机构
平果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5832508)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百色市制定的有关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生育保险和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各项业务指导。
(二)综合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
(三)承担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及稽核工作。
(四)负责本市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并依协议处理欺诈骗保行为,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的医保基金监管事务性工作,组织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签订、实施、评估。
(五)负责本市各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及费用结算、清算工作。
(六)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