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自然资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综合性文件起草、审核、材料报送、文电处理、信息综合、重要会务、安全保密、接待和局重要活动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政务督查、统筹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人技术等级培训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包括水电维修、卫生、保卫、车辆管理、停车场管理、食堂管理、消防安全等);负责局公务员日常考核评定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等专项活动工作;负责办公用具、用品、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使用管理;负责局综合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呈报;协助做好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院内,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负责人: 余全诚,
咨询电话:0775-6334280
二、政策法规与执法督察股
组织宣传贯彻实施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开展自然资源政策研究;承担全市与自然资源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不动产登记等行政应诉、行政案件、听证及有关工作;承担行政复议答辩或行政诉讼应诉等事宜;组织开展本部门权责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调整及更新工作;执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拟订全市自然资源、测绘违法案件查处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或协调查处较大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测绘行业行政违法案件、较大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受理群众对自然资源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指导协调全市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组织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队伍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和科技教育宣传,指导市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协调全市重大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汇总分析全市自然资源督察工作重要信息和违法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自然资源志、年鉴编写;负责相关业务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呈报;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院内,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负责人:顾家裕 ,
联系电话:0775-6330701
三、行政审批办公室
承担市自然资源局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审批; 负责市自然资源局授权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办文、签发、制证、发放等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关的综合统计;参与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关的信访、复查复核。负责采矿许可证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登记工作;承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临时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负责建设工程放线卡审核、建设竣工验收合格证审核发放等工作;承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申请拆建审批;负责广西数字一体化平台互联网上受理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在线监督平台的报备工作;起草相关业务文稿;负责相关业务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呈报;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院内,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负责人: 严武华,
联系电话:0775-6333621
四、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市测绘地理信息局)
(调查监测)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开展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组织建设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承担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开展市本级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统计制度。
(确权登记)负责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权籍调查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指导、监督承办登记机构实施;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工作。
(测绘地理信息)执行国家有关测绘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和测绘产品质量;拟订全市行政区域、自然资源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建立和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测量标志的保护;监督管理全市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负责管理测绘资质、资格审查认证初审;协助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测绘资格证书年检;负责备案外国组织、个人在本辖区从事测绘活动的资质、资格登记;依法审批各类测绘成果、负责测绘成果管理、保密、推广转化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测绘成果管理和汇交测绘成果目录监督;贯彻落实全市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审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实行联合测绘、联合图审等工作;负责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起草相关业务文稿;负责相关业务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呈报;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院内,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负责人:何芳芳,
联系电话:0775-6392013
五、开发利用股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建立完善自然资源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落实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落实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拟订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测算、土地分等定级听证;负责土地资产和土地一级市场交易管理;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和政策,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落实相关考核标准;拟订并落实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指导开展全市国有土地收储、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承担报自治区、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指导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市地产交易所的日常业务工作;承担北流市土地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起草相关业务文稿;负责土地利用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呈报;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院内,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负责人:梁银杏 ,
联系电话:0775-6331229
六、国土空间规划股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自治区和玉林市审批的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负责统筹重要控制线的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承担组织编制全市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拟定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城市空间远景发展战略、城镇体系规划、村庄布局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并统筹衔接其他各类专项规划;指导督促推进全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承担北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起草相关业务文稿;负责相关业务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呈报;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院内,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负责人:李世淦 ,
联系电话:0775-6332105
七、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拟定和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拟订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和落实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指导和监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城乡建设规划选址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负责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红线图;负责重大项目推进统计工作;负责相关业务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院内,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负责人:刘建辉 ,
联系电话:0775-6339002
八、建设项目规划股
负责组织审查建设项目[含私人用地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审查建筑设计方案;负责市政类工程规划方案审核;牵头负责建设工程(含私人建设项目)放线验查和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指导城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出具城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核意见;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院内,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负责人: 刘建辉 ,
联系电话:0775-6339002
九、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方案,落实全市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复垦、矿山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地质遗迹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地质灾害治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勘测设计、采购材料收集整理、资金统筹申请;负责组织验收治理工程项目和监督管理,并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和钟乳石;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登记、备案、统计,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起草相关业务文稿;负责相关业务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呈报;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院内,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负责人:李春锋 ,
联系电话:0775-6337567
十、耕地保护监督股
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依法承办报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玉林市人民政府和北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用地事项的审核、转用、报批工作;负责协助被征地农民社保方案的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征地听证、耕地污染等相关工作;协助全市设施农用地项目的备案和录入工作;起草相关业务文稿;负责相关业务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呈报;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院内,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负责人:陈生 ,
联系电话:0775-6334952
十一、矿业权管理股
贯彻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矿业权市场;组织实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拟订矿产资源出让计划;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采矿信息系统的管理,配合做好涉及矿产资源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登记发证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负责检查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拟制本级权限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工作;负责矿山年度检查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负责依法征收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出让收益;负责矿泉水源地保护;负责矿泉水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起草相关业务文稿;负责相关业务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呈报。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院内,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负责人:叶腾飞 ,
联系电话:0775-6339353
十二、信访调处股
负责信访工作;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对信访提出的事项进行登记转办;受理调处土地权属、矿山权属;受理其他信访事项,并按职能转相关股室处理;指导和协助各镇政府调解土地权属、矿山权属;承办由市人民政府处理和经镇级人民政府调解未果的土地权属、矿山权属,调处探矿权、采矿权;负责来访来信案件的立案受理、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听证、调解、撰写调解报告、提出处理意见、起草处理决定、参与信访事项的复核、复查工作、送达行政文书等;负责对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案件移送市司法局;负责土地权属、探矿权、采矿权纠纷的统计及专项调查报告;协调行政案件的听证、起诉、应诉;协助市政府参与玉林市人民政府的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起草相关业务文稿;负责涉及自然资源方面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做好纠纷调处工作,正确引导民间组织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严格按法律规定程序及期限及时办理争议案件信访案件,并严格依法办案,及时排查、掌握纠纷动态,把争议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和谐稳定;负责扫黑除恶、社会稳定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院内,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负责人:叶天庆 ,
联系电话:0775-6399961
十三、财务股
执行《会计法》和国家、自治区的财务会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非税收入征缴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对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财务和直属单位财务监管,开展国有资产及重大专项投资监管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及相关信息公开;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承担机关资产管理工作;起草相关业务文稿;负责经济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呈报,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院内,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负责人: 谢森,
联系电话:0775-6393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