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二级机构职责 |
实施部门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及地点 |
1 |
办公室(法制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劳资、信访、接待、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统筹民政宣传信息管理、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民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民政科技管理工作。拟订民政法制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制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权力运行、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
办公室(法制股) |
翁玉磊 |
0777-6427218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点:灵山县三海街道海峰路北二巷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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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划财务股。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财务统计管理制度。落实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县本级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定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和监督下属单位财务工作。 |
规划财务股 |
宁玮 |
0777-6427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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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股。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全县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县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志愿服务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
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股 |
黄娜娜 |
0777-6427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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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社会救助股。拟定全县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措施。负责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负责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灵山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社会救助股 |
陈齐鹍 |
0777-6427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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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措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 |
韦思任 |
0777-6427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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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区划地名股。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镇、村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和报批。负责地名管理,承办镇、村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组织和指导县、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县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核。 |
区划地名股 |
陈立郁 |
0777-6427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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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社会事务和慈善事业促进股。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措施。参与拟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措施。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全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
社会事务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
钟力勇 |
0777-6427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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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城乡特困老人入住县本级养老福利机构审批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全县儿童福利事业、儿童权益保护发展规划。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措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机构和收养、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儿童国内收养登记工作,协办涉港、澳、台、华侨的收养登记和涉外送养登记工作。 |
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 |
胡佩琦 |
0777-6427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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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机构职能 |
二级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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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孤儿和弃婴收养,“三无”老人收养,家庭无力照顾老人收养,精神病人收养,收养对象康复治疗,相关社会服务。 |
灵山县社会福利院(灵山县儿童福利院) |
李志才 |
0777-6503558 |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5:00-18:00 地点:灵山县灵城街道梓崇路1号 |
2 |
负责灵山县范围内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保障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及时有效地处理救助工作中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 |
灵山县救助管理站 |
黄胜柳 |
0777-6513508 |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5:00-18:00 地点:灵山县镇北街155号 |
3 |
实施本管辖区内的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 |
灵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米世剑 |
0777-6522999 |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30-16:30 地点:灵山县六峰路15号 |
4 |
宣传、贯彻国家关于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制定殡葬改革的规划和措施;负责管理殡仪馆(含火葬场)、公墓等殡葬单位;抓好推行火葬和改革土葬的实施工作;督促检查落实省、市、县人民政府有关殡葬改革措施;抓好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和查处违反殡葬管理的行为;协助殡葬服务机构搞好殡仪服务,拓展殡仪项目,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
灵山县殡葬管理所 |
蒙高明 |
0777-6204222 |
办公时间: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 13:30-16:30 地点:灵山县灵城街道平南路口 |
5 |
1、编制全县城乡低保工作计划,办理全县低保工作日常业务。 2、编制城乡低保资金需求计划,提出城乡低保资金的使用意见。 3、负责城乡低保对象的公示、审核、审批复核工作,核发城乡低保金有关证件。 4、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社区办城乡低保工作。 5、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和向上级汇报城乡低保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6、受理公众有关城乡低保的咨询与投诉,负责申诉对象行政复议。 7、负责城乡低保数据的统计汇总和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从事城乡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
灵山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
黄慈 |
0777-6427103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办公地点:灵山县三海街道海峰路北二巷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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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负责全县养老服务行业机构规范、业务指导、信息平台建设、服务示范引导、人才培养等方面服务工作。 2.参与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研究等工作。 3.负责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4.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灵山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
黄长贺 |
0777-6429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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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 负责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 2. 负责拟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3. 指导和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帮扶救助工作。 4. 负责组织或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 5. 负责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6. 负责协同司法部门打击涉及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等职能。 7. 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灵山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
黄腾美 |
0777-6503213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办公地点:灵山县灵城街道梓崇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