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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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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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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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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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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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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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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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与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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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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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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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出申请,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 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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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或直接加盖公章,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张打印(图纸除外),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2)申请表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等应与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证明完全一致,申请表的填写符合要求,内容填写完整、准确,不涉及的项目填写“无”。 (3)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应在有效期内。 (4)申请表中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栏后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其中属法人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属个体工商户的,填写业主姓名;属法人分支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负责人姓名。 (5)主体业态和经营形式不能复选。 (6)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骑缝章(没公章可由申请人签字)。 (7)日期填写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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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则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齐(正)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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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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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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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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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审批科室对申请材料 进行审核 (限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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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或直接加盖公章,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张打印(图纸除外),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2)申请表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等应与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证明完全一致,申请表的填写符合要求,内容填写完整、准确,不涉及的项目填写“无”。 (3)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应在有效期内。 (4)申请表中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栏后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其中属法人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属个体工商户的,填写业主姓名;属法人分支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负责人姓名。 (5)主体业态和经营形式不能复选。 (6)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骑缝章(没公章可由申请人签字)。 (7)日期填写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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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要时,业务科室组织现场审查(限2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2.必要时,业务科室组织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限2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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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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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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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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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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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时,业务科室组织现场审查(限2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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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通过现场整改能够符合条件的,应当允许现场整改;需要通过一定时限整改的,应当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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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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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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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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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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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听证的,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食品经营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听证期限不计算在行政许可审查期限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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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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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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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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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局领导审批,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限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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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或直接加盖公章,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张打印(图纸除外),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2)申请表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等应与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证明完全一致,申请表的填写符合要求,内容填写完整、准确,不涉及的项目填写“无”。 (3)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应在有效期内。 (4)申请表中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栏后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其中属法人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属个体工商户的,填写业主姓名;属法人分支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负责人姓名。 (5)主体业态和经营形式不能复选。 (6)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骑缝章(没公章可由申请人签字)。 (7)日期填写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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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证与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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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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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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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窗口制作决定文件或证照并通知申请人领取 (限3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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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对象:企业法人,自然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大道164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市场监管局单位1至4号窗口
咨询电话:0770-3260079
监督投诉电话:0770-3271099
问1.健康证明什么人需要办理,何时办理?
答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需要办理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健康证明由现场核查人员核查后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
问2.《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是否需要每一页都上传?
答需要逐页拍照或扫描上传
问3.如何办理健康证明?
答健康证明由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部批准的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卫生机构办理。
问4.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受理后,多久可以领证?
答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的规定,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受理后,许可审查的基本程序为:一是审查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二是审查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成核查组,负责对申请人进行现场核查,并将现场核查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及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三是核查组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四是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生产许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