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和慈善社工股等8个行政单位。
(一)办公室(负责人:王美清,0773-481533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办信息、保密、安全生产、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新闻宣传、绩效管理、后勤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组织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承担全县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依法行政的协调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民政信访、行政审批和普法工作。
(二)财务股(负责人:沈玉,0773-4821336)
负责拟订全县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统计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预决算、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资产管理工作。
(三)社会组织管理股(负责人:唐艳飞,0773-4822022)
负责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各乡(镇)开展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四)社会救助股(负责人:蒋德明,0773-4829936)
负责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协调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和低收入家庭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参与中央、自治区、市级和县本级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五)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负责人:吴广财,0773-4821139)
负责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县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依法推进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区划地名股(负责人:蒋绍明,0773-4836633)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拟订本县地名管理有关规定;审核上报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组织、指导县内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审核县内乡(镇)行政区划名称及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组织、指导县内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七)社会事务股(负责人:赵海华,0773-4818669)
负责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组织指导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县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八)养老服务和慈善社工股(负责人:周林,0773-4821636)
负责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人员救助等机构管理工作。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企业扶持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