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工作职责:协助理事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报告、文件及机关管理制度的起草;负责机关内部科室工作协调和对外联络;承担机关文电、政务信息、机要、档案、信访、保密、地方志、安全保卫、计生及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市社重大问题的调研工作;完成市社党组、理事会、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应区联社办公室。
办公电话:0772-2823580
办公地址:桂中大道7号东方百盛写字楼2104
人事教育科
工作职责:承办市社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党务工作,协调工青妇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出国(境)、干部教育与培训、专业技术职称(工人技术等级)管理、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和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本级定点扶贫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各项工作;完成市社党组、理事会、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应区联社人事教育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合作指导科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行业发展战略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建设;牵头负责供销合作社政策法规工作,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负责主管市本级的相关行业学会商会,并提供相关服务;负责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与建设工作,完善基层供销合作社治理结构;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等合作经济组织;负责指导系统开展土地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协同推进新型农民培训工作;负责乡镇综合服务站、村级综合服务社等为农服务平台建设;牵头拟订和完善县级社对全县基层供销合作社人财物统一管理相关制度;指导和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项目申报、评审、建设、检查、验收等工作;负责牵头指导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组织行业的产业扶贫工作;完成市社党组、理事会、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应区联社行业指导处,基层工作处。
综合业务科
工作职责:负责编制和组织落实系统年度经营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管理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商品经营活动及储备工作,指导本系统烟花爆竹企业业务拓展;负责组织实施社属企业投资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负责国内外招商引资、项目合作开发、品牌建设、产品促销工作;负责系统统计报表编制、经济运行分析及统筹管理,监测分析重要消费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供求、价格动态;负责开展市场整顿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新网工程”项目建设等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系统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推动、监督系统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和组织行业及社会企业开展农业互助合作保险业务以及融资租赁、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业务,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工作;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推进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打造“互联网+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新型经营业态,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指导系统开展电商扶贫、科技信息、质量标准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实施参与‘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出资企业改革、兼并和重组方案的制定、审核、审批;负责本级社出资企业战略布局,编制发展规划;负责审定出资企业经营目标并进行目标考核;负责指导系统企业改革和经营管理,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加强各层级社有企业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推进社有企业跨区域跨层级联合、整合工作;完成市社党组、理事会、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应区联社经济发展处、农村合作金融与电子商务处、社有企业管理处。
财务资产科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财政、税务、信贷的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编制机关年度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本级社有资产的管理、调配、监督工作和收缴社有资本收益;负责机关各类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管理国家、自治区和本市拨付的专项资金,管理本级社合作发展基金;负责编制系统会计报表、财务分析;指导系统财务、会计及核算和社有资产运营与监管工作。协助开展基本建设和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工作;完成市社党组、理事会、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应区联社财会资产处。
监事会办公室
工作职责:协助监事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监事会有关文件、制度的起草;指导成员社监事会和本级社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承办监督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财政资金使用和企业重大投资、并购重组、资产运营等情况的日常工作;组织和承担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专项审计和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负责监事会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完成市社党组、理事会、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应区联社监事会办公室(审计处)。
督查科
工作职责:负责跟踪督办市社党组会、理事会、监事会、办公会等做出各项决策的落实,对市社各科室完成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负责协调绩效考评、综合业绩考核工作;牵头组织对成员社综合业绩考核、各县区及城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绩效考评等工作;完成市社党组、理事会、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应区联社行业指导处的“牵头组织对成员社综合业绩考核、设区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绩效考评工作”
机关党委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和市社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市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市社党组、理事会、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