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农业农村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隆安县农业农村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1282024-10-16 08:04  95商服网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党群、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人事、财务、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联系电话:0771—6522219)

(二)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行政审批办公室)

承担全县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执法监督。牵头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农资打假。负责农业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机械行业的行政审批工作。

牵头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归口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审查。

(联系电话:0771—6521173)

(三)农村改革与综合规划股

负责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工作,承担深化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制订推进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深化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制度创新方案,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的农村改革发展工作方案和措施。总结推广农村改革发展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提出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起草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起草并牵头组织实施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和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开发利用和区域协调发展。负责对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

协调推进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联系电话:0771—6524711)

(四)科技教育与市场信息股

参与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及评价。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提出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建议。组织农业招商引资,指导农业涉外事务。

负责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

(联系电话:0771—6521697)

(五)农业机械与作物管理股

起草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起草全县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牵头组织实施全县“菜篮子工程”建设。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肥料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作物内部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拟订全县糖料蔗种植规划及落实相关产业政策,组织推进糖料蔗基地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建设,组织实施良种育繁推广,实施糖料蔗相关补贴政策,监测全县糖料蔗生产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糖料蔗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等。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业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农业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771—6530056)

(六)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股(隆安县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疾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起草畜牧业、饲料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生态畜牧业、循环畜牧业工作。指导畜牧业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负责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组织实施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管理。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饲料资源开发。负责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起草兽药、兽医医疗器械、畜禽屠宰行业发展及兽医医政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管理。拟订动物防疫和检疫的工作规划、计划、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动物疫情调查、监测和预警,承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屠宰行业管理。

拟订渔业养殖和捕捞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生态健康养殖,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监督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编制。组织指导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引导渔业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推进渔业经济发展。负责渔业油价补贴工作。参与起草渔政、渔港和渔船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协调渔政工作,指导落实禁渔期制度。协调指导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组织渔业事务调查处理,参与渔业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监督指导渔港工程、人工增殖放流和水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联系电话:0771—6521697)

(七)计划财务股

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规范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资、福利计划发放等工作。

(联系电话:0771—6521368)

(八)农办综合股

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负责县领导农业农村工作讲话以及县委农村工作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负责协调和组织对农业和农村工作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农村重要典型的宣传报道。组织对县农业农村重大改革及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和考核。督促、协调完成县领导交办的农业农村工作任务。参与深化农村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参与制订推进深化农村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对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内设职能机构

(联系电话:0771—6529851)

(九)综合执法

负责全县兽医兽药、生猪屠宰、饲料、动物卫生、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渔政等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及案件查处,参与全县动植物疫情、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农机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农业领域的政策法规宣传和普法,受理、处理和转办全县农业执法领域的投诉举报。

(联系电话:0771—6521173)

(十)农村经济与农田建设管理股

协调推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参与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使用相关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建设及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71—653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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