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医疗保障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行政秘书股(0771-6095319)。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的工作。
(二)财务基金监管股(0771-6095825)。拟订城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医疗保障相关数据的管理、共享、接收报送、统计分析及精算等工作,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预决算。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城区医疗保障法制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南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负责相关审计工作。
(三)医药管理和待遇保障股(0771-6095925)。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落实相关医疗救助政策。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政策,拟订城区本级公务员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等政策和管理办法。协同推进城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等管理办法。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组织实施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以及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等政策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实施医药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配合自治区、南宁市协调处理重大医药价格争议,加强医药价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