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石埠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联系电话

南宁市西乡塘区石埠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联系电话

1722024-10-13 10:57  95商服网

(一)党政办

电话:0771-3250069,传真:3250730,邮箱:abc3250730@qq.com。

主要负责: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文秘、机要、宣传、档案、信访、应急安全、外事、接待、后勤服务,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催办等工作。

主任:卢敬标

(二)党建办

电话:0771-3250115,邮箱:djb3250115@126.com

主要负责:1、负责街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宏观管理,研究和提出阶段性规划、意见及相关政策建议。2、负责起草党建工作计划、总结;3、负责研究、指导街道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等工作,协办街道党组织的设立、撤并等审批工作。4、辖区各党组织党费收缴、党员信息、关系转接;5、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培训;6、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考核、考察、培养和培训;7、负责党员发展规划的落实,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和培训;8、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任:何久军

(三)乡村办

电话:0771-3398791,邮箱:mlb3398791@126.com。

主要负责:1.按照“户清扫、村收集、街道转运、市处理”的运作模式,配备配齐队伍,制定和完善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具体的管理规定,工作落实,奖罚分明;2.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的处理,负责所在地街区、道路、圩场的清扫保洁,对公路沿线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3.指导各村(社区)开展村屯保洁、垃圾收运市场化运作工作;4.组织对所辖村(社区)开展卫生评比活动。

主任:刘惠静

(四)核算中心

电话:0771-3250808,邮箱:czs3251808@163.com。

主要负责:1、制定和完善集中核算工作办法和制度;2、审核和报告各单位资金增减变动及其结果,保证会计资料的真是、完整;3、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4、分析单位财务运行情况,定期向城区财政部局报送财务收支报告,即时制止和纠正单位财务收支中的违法违纪现象;5、及时与财政、银行、被核算单位核对资金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保证资金安全;6、协助核算单位做好预算编报、财务分析工作;7、整理、保管会计档案资料;8、办理住房公积金等有关事项;9、申报交纳各项税款;10、办理其他有关财务事项。

主任:廖金梅

(五)民政办

电话:0771-3250789

主要负责:加强街道基层组织建设,引导、支持、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充分发挥自治功能,依法做好社区各项工作;加强对居民委员会干部的教育管理,业务培训,组织建设等;负责辖区内的民政工作,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服务工作;负责“星光计划”工程与老年服务站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双拥”、“共建”工作;深入居(村)民区,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情况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等组织领导工作;完成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总工会

电话:0771-3252030, 邮箱:nncqsb@163.com。

主要负责:1、团结和动员职工为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作贡献;2、负责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3、推动建立与街道办事处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4、组织开展区域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工作;5、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参与协调处理劳动争议;6、监督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7、组织基层工会干部培训,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8、实施送温暖工程,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办实事;9、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10、发挥好服务、带动和替代作用,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工作,维护基层工会干部合法权益。

主席:李英

(七)农机站

主要负责: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机化方针、政策;2、协助办事处行使农机管理职能,做好技术推广和其他技术服务工作;3、规划指导办事处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4、组织指导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好技术服务,指导农机作业及农机户与农户签订农机化作业合同并监督实施;5、实施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6、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及农机产品使用质量监督;7、为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建设做好代耕作业、跨区作业、人员培训、等各种社会化服务。

站长:覃嗣刚

(八)农业技术推广站

电话: 0771-3250829

主要负责: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发展农业及其产业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街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3、调查、研究、分析、预测全街道农业经济发展态势;4、指导全街各村农技站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向农民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5、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引进开发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开展农业生产技术试验、示范、推广,探索创新,培育新的产业;6、按照有关规定管理监督和检查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工作;7、依据《农药管理条例》规定,负责有关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执行许可证和市场准入制度,整顿、规范管理农资市场;8、做好“三防”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作。

站长:曹解凤,副站长:苏清华

(九)司法所

电话:0771-3251550,邮箱:sbsfs3251550@163.com。

主要负责: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纠纷的调处;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4、代表基层政府处理重大疑难民间纠纷;5、协助开展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7、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工作;8、做好社区矫正工作;9、完成区司法局和街道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所长:莫忠华

(十)经济贸易与建设站

电话:0771-3250680,3251979, 邮箱:sbjmz3250680.com。

主要负责:1、负责研究提出街道经济发展规划、年度经济发展目标的制定,大力发展区域经济,组织实施城区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及经济工作任务的完成。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对街道内各种经济组织进行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协调处理企业与其他方面的矛盾纠纷,协助企业抓好经营管理。3、制定经济目标管理办法和制度,对街道经济实行目标管理,协调辖区税收征管工作。4、负责科技、环保、辖区企业技改工作。指导企业开展科技革新和经济技术交流活动。5、做好招商引资工作。6、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7、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态,上报区域各类统计报表。8、处理本街道经济发展的日常事务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站长:黄如礼

(十一)水产畜牧兽医站

电话:0771-3250008, 邮箱:sbscz@163.com。

主要负责:1、落实动物强制免疫以及动物疫病防控规划、计划、方案;2、从事动物疫情的调查、监测、报告,参与突发疫情的处置;3、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4、对动物产品安全以及兽药、饲料质量进行监管;5、对执业兽医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和监督管理;6、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政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站长:宋智全

(十二)计生办(社会事务站)

电话:0771-3250090,3250116,邮箱:xxtsbjsb@126.com。

主要负责:1、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本乡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规定和措施;2、拟定街道人口发展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实行监督检查;3、组织人口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计划生育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4、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本街道的违法生育;5、开展计划生育业务培训和计划生育“三结合”活动;6、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本街道流动人口管理,定期组织育龄妇女检查;7、承办计划生育来信来访;8、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避孕咨询、婚前保健与医学检查、婚前咨询与新婚保舰避孕方法使用与知情选择。

主任:黄若维,站长:陈锦珍

(十三)国土所

电话:0771-3251166

主要负责: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会同上级土地主管部门编制全街道的土地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和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工作;3、认真做好开展制止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查处土地违法占地案件,调解处理本辖区内的山林土地纠纷,处理好农村宅基地纠纷;4、认真做好街道土地统计台帐的建立,搜集土地有关资料,文件、图片、图纸,变更调查、登记、统计土地证书年检和土地档案管理工作;5、检查、监督各村的用地情况和全街道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并协同上级土地部门处理重大纠纷案件;6、负责本辖区内的宅基地、村用公共设施用地、村公益事业用地申请的初审、报批工作及批准后的划拨和监督管理工作;7、协助上级机关做好本辖区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土地动态监测及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宅基地的地籍调查工作;8、认真做好上级有关部门布置下达的其他工作。

所长:冯飞翔

(十四)劳动与保障事务所

电话:0771-3250560

主要负责:1、负责对求职人员进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就业培训和对失业人员核发《失业证》;2、对辖区内外来工务工、经商人员进行审核管理;3、扶持和发展社区劳动组织,对社区非正规劳动组织进行审核,上报劳动就业中心认证;4、负责管理退休人员养老保障关系,接收退休人员档案及死亡申报,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定期与社保机构交换人员增减变化情况及有关住处组织社区退管组织开展工作;5、组织开展就业特困人员的再就业援助行动,对孤寡、残疾、重病、高龄等特困人员组织志愿人员进行帮扶;6、负责对城市最低保障对象的统计工作,协助社区做好保障金的发放工作。

所长:唐敏

(十五)流动办

电话:0771-3251890,邮箱:1747268544@qq.com

主要负责:1、贯彻实施有关流动人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组织落实上级人民政府安排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3、组织、领导、监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站)开展工作,并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4、收集辖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基本情况;5、组织开展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6、上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专职副主任:陆荣安

(十六)环卫站

主要负责:1、处理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的日常事务工作;2、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小街巷的清扫保洁;3、整治、清理辖区市容市貌、广告垃圾;4、清理、整治辖区内的卫生死角;5、管理落实辖区内的门前“三包”责任制;6、负责辖区内果壳箱的管理、清扫保洁工作;7、认真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事宜。

站长:邓彦祥

(十七)新农合石埠经办点

电话:0771-3252696

主要负责:1、积极宣传新农合政策;2、宣传讲解参合农民门诊就医流程及参合农民住院就医流程;3、协助完成每年参合农民个人筹资款的征缴任务;4、搞好参合农民慢性病申报、确认、复审工作;5、培训指导各村定点卫生室,做好新农合的各项工作;6、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7、及时将本街道的门诊、住院、慢性病补偿情况进行审核、汇总、上报;8、整理归纳各种资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妥善保存;9、服从上级工作安排,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成。

(十八)石埠食品药品监管所

主要负责:1.负责承办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和现场核查等工作。2.负责对辖区内监管对象实施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及监督整改落实工作;3.协助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处罚;4.负责食品生产小作坊登记备案与日常监管;5.负责农村聚餐备案管理;6.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收集报告和舆情处置工作;7.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8.负责辖区内“四品一械”举报投诉的受理、上报、调查、回复等工作;9.负责辖区行政村(社区)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遴选、管理、培训、考核工作;10.负责向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所在街道办事处报告辖区食品药品安全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11.协助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抽样检验工作,负责辖区食品快速检验工作;12.协助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辖区内监管对象从业人员培训、跨区域或重大复杂案件查处以及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13.承担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办和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相关标签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