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应急管理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呼玛县应急管理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412024-10-02 10:42  95商服网
 呼玛县地震监测站
办公电话:0457-3513119
机构职责:做好防震减灾服务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综合减灾”的方针;加强对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协调;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提高公民防震减灾意识及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承担地震数据监测和预防工作;负责统计汇总工作;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呼玛县煤矿综合服务站
办公电话:0457-3513119
机构职责:负责煤矿安全统计工作;承担煤矿应急值守,事故信息处置和煤矿安全隐患、事故举报、信息接报工作;协助煤矿做好安全监察信息化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协助做好煤矿应急救援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工作;承办国家、省、地关于煤矿事务性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煤矿安全技术成果的推广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资质范围内的煤矿设施设备、产品检测和作业场所安全监测等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煤矿生产期间全过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按相关规定配备驻矿专盯。
 
 呼玛县安全生产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457-3513119
机构职责:为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的日常咨询服务或其他形式的服务;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向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提出安全生产检查反馈意见;为生产经营单位及企业从业人员提供相关的专业安全生产培训等技术服务;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解决实际生产中的安全问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现状评估;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进行危险源辨识,事故隐患排查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制定符合自身情况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和员工安全教育制度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档案;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按国家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帮助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为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提供专业的信息及相关技术支持,并做好相应的信息上报及数据统计工作。
 
 救灾和物资保障股
办公电话:0457-3513119
机构职责: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等灾害救助工作,建立救灾捐赠社会动员机制,依法有序引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拟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公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统筹全县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股
办公电话:0457-3513119
机构职责: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全县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地方监管责任,监督检查全县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等规定的情况。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行政审批工作,承担优化营商环境、简政放权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等相关工作。
 
 应急指挥中心
办公电话:0457-3513119
机构职责: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机制,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各乡镇(林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反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协调指导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地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和台风防御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承办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综合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7-3513119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定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县煤炭生产开发规划。依法对全县煤炭开发建设、生产安全、经营及综合利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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