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和草原防火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7-3515119
机构职责: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及前期扑救工作;防火期执行值班带班制度,随时掌握火情动态,按规定程序及时准确地传递火情信息,编制扑救预案,参与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森林火灾档案。
防灾减灾股
办公电话:0457-3519815
机构职责: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监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森林培育和生态修复股(县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办公电话:0457-3518507
机构职责:承担森林、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负责生态建设和补偿工作。制定造林、抚育、补植补造等森林培育生产项目规划、技术规程、验收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林业调查设计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退耕还林工作,承担县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人工造林、补植补造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义务植树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林业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防沙治沙相关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管理股
办公电话:0457-3519012
机构职责:制定林业和草原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林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制定并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管理全县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承担公益林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监督管理木材经营、加工、销售活动。负责破坏林业和草原资源、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地和种质资源行政案件的稽查和督办。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和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监督森林资源管护工作。起草陆生野生动植物管理规程和地方标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濒危陆生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并落实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全县各类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工作。
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7-3513770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及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起草林业和草原局重要文件文稿,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局安全、信访、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各项事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林业和草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级、省级、地级、县级项目和资金,并提出资金安排建议,申报、审核规划内投资项目。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生产成本核算工作。负责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生态补偿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开展林业和草原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有关协定、协议和议定书的工作。
办公电话:0457-3515119
机构职责: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及前期扑救工作;防火期执行值班带班制度,随时掌握火情动态,按规定程序及时准确地传递火情信息,编制扑救预案,参与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森林火灾档案。
防灾减灾股
办公电话:0457-3519815
机构职责: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监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森林培育和生态修复股(县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办公电话:0457-3518507
机构职责:承担森林、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负责生态建设和补偿工作。制定造林、抚育、补植补造等森林培育生产项目规划、技术规程、验收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林业调查设计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退耕还林工作,承担县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人工造林、补植补造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义务植树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林业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防沙治沙相关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管理股
办公电话:0457-3519012
机构职责:制定林业和草原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林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制定并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管理全县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承担公益林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监督管理木材经营、加工、销售活动。负责破坏林业和草原资源、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地和种质资源行政案件的稽查和督办。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和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监督森林资源管护工作。起草陆生野生动植物管理规程和地方标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濒危陆生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并落实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全县各类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工作。
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7-3513770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及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起草林业和草原局重要文件文稿,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局安全、信访、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各项事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林业和草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级、省级、地级、县级项目和资金,并提出资金安排建议,申报、审核规划内投资项目。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生产成本核算工作。负责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生态补偿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开展林业和草原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有关协定、协议和议定书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