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电话:0457-2122981
机构职责: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承担区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方针、政策;拟定学校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所属学校的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安全工作;协调并指导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保卫干部安全教育工作。承担全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教育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
办公电话:0457-2123050
机构职责:在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指导全区中小学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承办全区教育系统普法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党群、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基础教育科
办公电话:0457-2131027
机构职责:承担全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办学行为;指导中小学德育、民族教育、校外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负责管理初中毕业证发放及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中小学教材选用和校本课程建设。指导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办学。负责中专、普通高校、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的报名工作;组织中考和高校招生考试,组织全区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工作。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研究制定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全区校长(园长)和教师培训。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语言文字改革。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定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相关政策;协调中小学生参加国家、省、地和区的体育(含国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组织全区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拟定改善学生体质、提高艺术素质的相关政策。指导全区中小学生军训工作。协调指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指导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基础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办公电话:0457-2122986
机构职责: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报送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会务组织、催办督办工作、文电机要管理、文字综合及政务信息工作、档案保管、后勤保障工作。承担中小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管理体制改革、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综合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局机关和全区中小学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人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