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2082024-09-26 16:27  95商服网

办公室(地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与其合署办公)

办公电话:0457-2712595。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报送信息、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来负责会务组织、催办督办工作、文电机要管理、文字综合及政务信息工作、后勤保障工作。在地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地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指导全区中小学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承办全区教育系统普法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精神文明、纪检、监察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方针、政策;负责信访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学校安全工作。

人事与教师工作科

办公电话:0457-2120078。

机构职责:综合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按照隶属关系负责普通中专(含中师)毕业生就业派遣、改派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特级教师、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工作;统筹协调全区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教职工考核、调配工作,承担直属学校新进人员招聘工作;负责地直教育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全区校长(园长)和教师培训;指导全区教师队伍信息化建设及教师进修学校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教师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指导全区普通话推广和开展普通话测试工作,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科学研究。负责人才相关工作。

发展规划与财务审计科

办公电话:0457-2120076。

机构职责: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承担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管理体制改革、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拟订地直教育系统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监督执行。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和有关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全区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国家和省、地区有关教育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教育捐资管理工作。

基础教育科

办公电话:0457-2712993。 机构职责:承担全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办学行为。对普通高中学生转学条件确认及毕业证书的管理。指导中小学德育、民族教育、校外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学生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负责管理中小学教材选用和校本课程建设。指导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

机构职责:承担全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办学行为。对普通高中学生转学条件确认及毕业证书的管理。指导中小学德育、民族教育、校外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学生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负责管理中小学教材选用和校本课程建设。指导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

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办公电话:0457-2133248。 机构职责:统筹协调、指导普通职业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普通职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基础能力建设、教学信息化、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德育、安全教育工作。管理成人教育、网络和远程教育等非学历继续教育,统筹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按权限审批高中阶段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办学。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机构职责:统筹协调、指导普通职业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普通职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基础能力建设、教学信息化、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德育、安全教育工作。管理成人教育、网络和远程教育等非学历继续教育,统筹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按权限审批高中阶段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办学。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科

办公电话:0457-2712994。 机构职责:拟订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相关政策。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中小学生参加国家、省和地区的体育(含国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组织全区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拟订改善学生体质、提高艺术素质的相关政策。指导全区中小学生军训工作。协调指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

机构职责:拟订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相关政策。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中小学生参加国家、省和地区的体育(含国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组织全区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拟订改善学生体质、提高艺术素质的相关政策。指导全区中小学生军训工作。协调指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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