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人:郭润乾
电话:0455-7966009
承担机关政务和事务等日常运转工作,主要包括文电、信息传递、安全保卫、保密、档案管理、机要、印章、扶贫、工会、网络信息化办公、人事管理、财务等工作。
负责组织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公务接待、会议、车辆管理、考勤、值班管理、节能机关建设等行政事务。
负责各类文字综合和总结上报,重要文件起草,制定年度工作目标,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和环境状况公报并发布环境信息。
负责单位财务管理,政府采购执行、固定资产登记处置核销、环保审计等工作。
负责人事信息上报、工资调整、人员绩效考核、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负责环保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落实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
负责本辖区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和听证工作,负责组织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应诉等工作。
负责指导和监督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
负责协调和处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调研及检查工作。承担市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
负责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各类活动工作。负责涉法信访调解工作。
负责组织起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工作规划,制定和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考核工作。
(二)综合管理股
负责人:朱晓光
电话:0455-7966016
负责绥化市局下放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负责排污许可证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出省转移许可审批工作。
负责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
负责落实区域、流域限批政策执行监督。
负责权限内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负责协调和组织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环境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和善后工作。
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
负责辐射安全许可行政审批职。负责优化发展环境、“放管服”改革任务的落实和实施。
(三)污染防治股
负责人:周艳红
电话:0455-7966026
承担生态自然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生态状况评估,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监督自然资源开发、重要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负责自然环保地、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红线相关工作。
承担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负责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饮用水水源地、入河排污口管理、重点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流域自动站建设管理工作。
承担大气环境治理工作,负责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规划工作任务。
协助市局开展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和相关环境功能功能区划制定、调整、任务落实工作。
负责机动车尾气污染管理职能,对机动车检测线进行巡检、会同有关部门对机动车排气进行道路检查。
承担土壤生态环境治理,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承担放射源、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
(四)机关党总支。
负责人:王晓丽
电话:0455-7966017
负责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反腐倡廉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