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1952024-09-04 08:30  95商服网

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档案、内部督办、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内部审计等工作。

负责人:王刚;联系方式:0458-3878701

(二)财经办秘书科。

贯彻落实市委财经委员会关于财经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财经委员会决策事项,建立任务清单、工作台账,及时向市委财经委员会报告工作落实情况,编写工作大事记。

负责人:王小雷;联系方式:0458-3878740

(三)发展规划法规科。

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相关政策问题的建议。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及预期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提出全市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市级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统筹市级规划编制立项。提出全市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

负责人:马金雪;联系方式:0458-3878952

(四)国民经济综合科。

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全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拟订并组织全市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完善产权制度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起草全委综合性材料。

负责人:王小雷;联系方式:0458-3878740

(五)经济运行调节科。

监测研判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并给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全市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负责人:王泽洲;联系方式:0458-3878731

(六)固定资产投资科。

提出全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申报、转发和分解下达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计划,安排市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权限审核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组织落实国家、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按权限审核有关项目。牵头提出我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备选项目,负责纳入规划项目的管理和推进。推进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负责人:袁金金;联系方式:0458-3878737

(七)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绿色发展相关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市应对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方面具体工作。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负责牵头发展全市碳汇产业。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研判相关发展趋势,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和推进碳汇发展战略、规划、制度和政策并协调实施,推进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工作。

负责人:郑翔木;联系方式:0458-3879730

(八)地区振兴科。

组织拟订全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承担市深入推进东北全面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以工代赈规划。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统筹推进老工业城市及城区老工业区调整改造、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和独立工矿区综合治理。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我市援疆援藏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建议,统筹推进全市对口支援工作。承担市对口支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跨区域合作与协同发展重大事宜的组织和落实。负责与广东省茂名市对口合作工作。参与有关对外经济交往交流活动。承担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沿边地区开发开放等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

负责人:张琪;联系方式:0458-3878712

(九)体制改革科。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完善产权制度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负责人:李晓微;联系方式:30458-878736

(十)农村经济科。

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研究水库移民建设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工作。指导和监督水库移民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指导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管理、监督、稽查、监测评估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负责人:荣小欢;联系方式:0458-3878706

(十一)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科(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

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交通运输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全市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和布局建议。负责规定权限内的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审批。推进落实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市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王鸿飞;联系方式:0458-3776309

(十二)产业发展科(重大项目办)。

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谋划产业发展,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产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编制市重大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市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牵头负责重大项目的协调推进及督查考核,研究提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建议。组织健全市重大项目遴选、储备制度。负责建设和管理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综合信息平台。承担市重大项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集中对央企进行归口式服务,拟订并推进落实服务央企的有关政策。负责与央企及其总部的沟通联系,建立相关制度与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县(市)区、各部门有关服务事项,共同做好服务央企工作。协调央企有关重大项目规划与建设,促进重大项目落地。统筹谋划高技术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协调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综合协调全市创新创业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推动落实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和重点项目。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推动落实国家重大示范工程项目。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负责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

负责人:卫晓岩;联系方式:0458-3878746

(十三)社会发展科。

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市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全市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市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全市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落实全市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负责人:刘姗姗;联系方式:0458-3878036

(十四)经济贸易科。

参与拟订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领域基础设施项目安排意见。拟订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全市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参与全市粮食政策的拟订,提出重要商品市级储备计划建议,承担重要物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转报及管理。研究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与财政货币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负责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和信用信息管理。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政策建议,转报非上市企业(公司)发行债券申请。

负责人:刘裕民;联系方式:0458-3878629

(十五)能源科。

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参与研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承担能源综合协调、行业统计、预测预警等工作。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实施能源行业标准(煤炭除外)。拟订火电和电网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规定权限内煤电、抽水蓄能发电和电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审核。衔接电力供需平衡。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开展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负责权限内煤炭开发项目审批工作。拟订全市油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承担石油、天然气、炼油管理职责,负责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协调组织油气勘探开发、油气长输管网及储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边境油气合作。主管全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王琦;联系方式:0458-3879704

(十六)粮食执法督查科。

组织实施粮食流通行业发展总体规划。承担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全市粮食部门依法行政和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综合性粮食流通执法检查工作,对地方储备粮政策执行和管理情况实施执法检查,依法组织对重要涉粮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实施全市粮食有关制度及政策执行情况、粮食购销活动的综合性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承担粮食系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魏志刚;联系方式:0458-3901879

(十七)粮食调控与营销科。

指导全市原粮购销,组织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粮食流通统计和信息工作。依法对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的政策执行等情况实施监管。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拓粮食市场和组织粮食产品市场营销。拟订伊春粮食产品品牌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驻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军粮供应管理。对军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协调军粮供应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负责人;刘思涛;联系方式:0458-3603336

(十八)粮食仓储与科技科。

拟订全市粮食仓储、物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粮食仓储、物流网点布局。负责粮食仓储管理,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组织落实国家粮食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地方粮食仓储企业储存业务,指导农户搭建科学储粮设施。指导粮食流通行业的科技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参与组织拟订粮食质量地方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粮食加工产业发展。负责制定全市粮食加工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加工网点布局。指导粮食加工业招商引资和大项目建设,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应用。负责全市粮食加工业统计、运行监测和综合分析。联系粮食行业相关社团组织。

负责人:孟琦;联系方式:0458-3603012

(十九)粮食财务审计与规划科。

指导全市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管理和有关粮食财政、金融、税收政策的落实。拟订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行业预算、决算和经费管理工作。承担粮食行业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协调粮食流通、加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市级粮食基础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有关项目的分解落实以及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工作。负责协调金融机构,有效落实政策性粮食收储和轮换资金,满足全市粮食收购和储备等需要,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负责人;倪天新;联系方式:0458-3607277

(二十)成本调查监审科。

负责制定农产品成本调查计划、重要商品的应急调查,分析变化原因。负责对列入监审目录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承担上级部门委托的成本监审任务,为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提供成本依据。负责成本档案管理,建立成本工作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下级部门的成本工作。

负责人:邢杨;联系方式:0458-3601213

(二十一)商品价格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管商品价格政策。拟定市管商品价格管理的政策措施、商品价格改革方案和调定价方案,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负责有关价格政策的解答和咨询,为企业提供价格服务。

负责人:杨建光;联系方式:0458-3878050

(二十二)收费管理科。

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含经营性收费)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管理有关规定。负责拟定《黑龙江省定价目录》规定的市管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不合理收费,负责相关政策解答和咨询。

负责人;尹丹;联系方式:0458-3602087

(二十三)评估督导科。

组织实施全市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市招投标有关工作。负责整合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担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拟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政策、规则。会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业务指导、监督考核。

负责人;冯烨;联系方式:0458-3878762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负责委党组的日常工作。拟定机关和直属单位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承办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责组织建设、新闻宣传、纪检监察的相关工作以及委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柳青;联系方式:0458-3878709

办公地址:市政府楼7楼;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直属单位

一、 市重大项目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一)配合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全市项目开发和全市重点项目库的建立和管理,协调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为重点项目单位提供综合、协调、引导、会办、推介等服务;参与编制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跟踪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执行情况。

(二)完成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伊春市政府大楼609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负责人:陈磊

联系电话:0458-3878732

二、 价格认证中心

工作职责:

(一)组织、协调、指导全市价格认证工作,承担价格行为合法化及价格水平合理性认定工作,对伊春市本级纪检监察、司法等行政机关提出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涉嫌违纪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所涉及的税收价格认定及复核;承担对全市范围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的监测分析预警工作。

(二)完成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伊春市政府大楼605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负责人:杨建光

联系电话:0458-387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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